2003年05期目次
本文对法律监督所涉及到的概念、特性、权能进行了分析论证 ,提出了法律监督的基本理论。文中通过对“法律监督”概念的分析 ,指出法律监督是我国法律中的一个专门术语 ,具有其特定的含义 ,并认为 ,只有检察机关的监督才能定义为法律监督。同时论证了法律监督的特殊性 ,并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 ,应该具有一定的侦查权 ,但是不应该具有实体处分权
表达自由与公正审判均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 ,但又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 ,怎样合理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 ,是各国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本文概述了国际社会对表达自由与公正审判关系之态度 ,着重阐述了表达自由与公正审判之间的界线问题 ,并最终提出了在国内解决这一矛盾的建议
表达渠道权是公民或社会组织为公开发表和传递信息而使用各种传播媒介、手段与方式的一项法律权利 ,也是民主进程中私人所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能够丰富公众讨论 ,便利个人成长和民主进程的运转 ,进而保证民众对政治的广泛参与 ,使国家与公民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然而 ,不可避免的是政府在创造和分配表达渠道权时会产生不适当地操控言论市场的情形。因特网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民主进程的两难选择 ,实现了对言论
现代立法程序具有民主、交涉、理性、效率、平衡和中立的价值。进入 2 1世纪的我国现行立法程序虽已长足发展 ,但正式规则的稀疏、有效表达和博弈机制的缺乏、充分交涉程度的低下、积极过滤和淘汰功能的缺失以及还原信息、凝固证据和事实机制的薄弱等立法程序瑕疵已成为掣肘立法质量的关键。因此 ,强化表达机制、提高交涉机能、回归过滤功能、确立“一事一议”原则和增强规则的刚性应当成为 ,亦能够成为完善我国立法程序的
本文从制度上简要分析了围绕行政规范法律地位所展开的争论以及司法界的态度 ,区分了法源和“依据” ,论证了判断行为规范是否属于法源的标准 ,认为法定解释性行政规范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他行政规范并不具有法源地位 ,非法源性行政规范可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和司法裁判的依据但应接受司法审查和合法性检验 ,且这种审查可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中而不限于行政诉讼中进行 ,目的在于摆脱行政规范在目前既不被当作依据
文章从探讨法律行为概念入手 ,提出应在法律行为中突出意思表示的内容 ,并探讨了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和区别 ,民法典中设立法律行为制度的必要性。在讨论法律行为制度的内容构架时 ,作者对该制度与债法总则、合同法总则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言论自由与隐私权在构造完整的人格权方面具有某些相同的功能 ,然而在实践中二者更多地表现为冲突的一面。本文着重探讨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有关言论自由与隐私权协调的立法和实践 ,并在分析我国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 ,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在商品经济时代 ,信用的法律涵义不同于传统道德与经济意义上的信义 ,而应成为自然人所享有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利。信用权以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为主要表现形式 ,并以实现交易中的信用利益为内容。借鉴国外有关信用体制建设与维护的先进经验 ,从法律层面与具体的技术制度层面来建立我国个人信用法律体制 ,既是对公民人格权的保护 ,也是适应信用市场发展 ,引导和保护信用活动的正常进行的需要
水资源权属在宪法、民法通则和水法中都已经有了明确规定 ,但在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 ,对水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又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本文首先以水资源权属的演变为据 ,证明在 2 0世纪中叶以前 ,虽然水资源一直是为私法调整的财产但却不是独立的私有权客体这一事实。通过分析 ,作者认为 ,水资源私有与水资源的整体性、生存价值以及产权多重结构要求相对立 ,而水资源国有既符合水资源作为民法公有物的特殊性质 ,又适应
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常常给他人带来非自愿的成本或收益 ,本文称之为经济法的外部性。经济法的外部性 ,根源于经济法的本位利益———公共利益具有显著的经济性与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等特征。经济法的外部性 ,一方面使经济活动中的外部性不能得到有效克服 ;另一面使经济法自身的价值受到了不利影响。内在化经济法之外部性 ,须用类似产权界定的方式 ,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的经济立法权、国务院各部门的立法权 ,完善经济立法
本文以对传统部门法划分理论的批判为切入点 ,定位社会法。作者认为 ,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或交叉并不一定是社会法 ,社会法也不是泛义上的公法与私法融合性法律的代名词 ,而是具有特有调整对象的、具有现代属性的一类法律。这类法律与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一起构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 ,作者指出了社会法与法社会学的界别问题。此外 ,作者还分析了社会法及社会法学的未来。
证券立法的基本目的之一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约收购过程中 ,收购人不实披露直接损害目标公司小股东的利益。合同法救济是目标公司小股东可以获得的有利保障。为此 ,必须深入探究要约收购不实披露合同法救济的理论基础和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的实践运用首先是基于对犯罪构成这一规格模型的认识和理解。犯罪构成一旦成型即获得客观存在的属性 ,成为一种中性的规格模型 ,不得随意改变。犯罪构成只有与犯罪事实相结合才具有实践价值。犯罪事实只有经过人的评价和判断 ,才能与犯罪构成进行连接与匹配。通过对犯罪构成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和理解 ,将两者紧密的结合起来 ,完成对犯罪构成的实践运用 ,就是一个犯罪构成的规范评价过程
刑事免责是美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证据强制是适用刑事免责的一个重要证据规则。本文阐述了“刑事免责”制度和“证据强制”规则的立法背景、二者的内涵关系以及适用的范围等 ;论证了我国确立“刑事免责”制度与“证据强制”规则的必要性 ,提出了借鉴其合理内容的一些构想 ,认为在我国确立“刑事免责”制度与“证据强制”规则对于缓解我国侦查机关的侦查取证困难有较大作用
孙中山思想的精髓 ,即“依法治国 ,振兴中华”。而依法治国思想的核心是“五权宪法”。在“五权宪法”理论体系中 ,他提出了 :五权分立是“五权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 ;权能分开是“五权宪法”的基本理论 ,阶段发展是“五权宪法”的实施原则 ;三民主义是“五权宪法”的基本内核 ;爱国主义是“五权宪法”的指导思想等科学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现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革命家 ,创造人类最先进的社会政治制度文明的改革创新
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 ,其中蕴藏着丰厚的法治资源。本文考察并分析了先秦和秦朝法治产生的历史背景、主要原则、运作机制、价值取向以及实践效果等 ,指出了传统法治中的一些原则、义理和机制与现代法治有相通之处 ,可为现代法治所用
本文分析了美国SARBANES -OXLEY2 0 0 2法案制定的背景、内容以及特点 ,认为法案的刑事责任条款呈现出四个特征 :集中在公司欺诈犯罪 ;注重刑事政策的运用 ;体现刑罚加重的趋势 ;重视量刑操作的细化。公司社会责任强化与刑罚加重是一个趋势。基于对我国公司犯罪的判断 ,本文认为 ,我国公司刑事立法偏于轻缓 ,应当调整刑事政策 ,提高刑罚幅度 ,以严格公司治理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
检察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针对当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惩治腐败不力、司法不公、人权保障机制不健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围绕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从制度上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 ,促进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 ,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的安宁和秩序 ,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系统地提出并论证了检察体制改革的思路、方案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