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水资源权属在宪法、民法通则和水法中都已经有了明确规定 ,但在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 ,对水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又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本文首先以水资源权属的演变为据 ,证明在 2 0世纪中叶以前 ,虽然水资源一直是为私法调整的财产但却不是独立的私有权客体这一事实。通过分析 ,作者认为 ,水资源私有与水资源的整体性、生存价值以及产权多重结构要求相对立 ,而水资源国有既符合水资源作为民法公有物的特殊性质 ,又适应了国家作为特殊民事主体的要求 ,还是实现水资源市场配置的必要前提条件。现代各国立法和判例都规定水资源国家所有的事实 ,提醒我们将国家所有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任何时候都捆绑在一起的立法模式和思维习惯应该转换
关键词(KeyWords): 水资源;水资源特性;所有权;公有物;国家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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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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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 ②《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第59条,王利明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二编物权法,载法律思想网:http://www.law-thinker.com。
- ①王家枢:《水资源与国家安全》,地震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 ②赵宝璋主编:《水资源管理》,水利电力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
- 美]阿兰·兰德尔:《资源经济学》,施以正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2页
- ④利用反渗透技术进行海水的淡化处理,目前已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为此付出的昂贵费用却让人望而生畏,形成规模的工业化生产,还仅在少数国家里得以进行。参见刘自放等编:《水资源与取水工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 ⑤蔡运龙编著:《自然资源学原理》,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2页
- ⑥同⑤,第40页
- ①裴丽萍:《水权制度初论》,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 ②RichardBartlett“AComparativeofCrownRightandPrivateRighttoWaterinWesternAustralia:Ownership,RiparianRightandGroundwater.”TheUniversityofWesternAustralia,1997
- ③同②。
- ④同②。
- ⑤《美国水权介绍》,载水信息网:http://www.hwcc.com.cn。
- ⑥常云昆:《黄河断流与黄河水权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7页
- ⑦同⑤。
- ①《瑞士民法典》第704条第1款规定:“泉为土地组成部分,并与其发源地相结合,始得为所有物。”第3款规定:“地下水与泉有相同的地位。”参见《瑞士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法国民法典》第552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包括该地上及地下的所有权。”参见《法国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还可见《德国民法典》第905条、《日本民法典》第207、219条及台湾地区民法典第773、781条。
- ②裴丽萍:《水权制度初论》,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 ③王家枢:《水资源与国家安全》,地震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国际上有一个较为公认的标准,人均淡水资源量在2000立方米以下,就是缺水国家;人均淡水资源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为严重缺水国家
- ④RichardBartlett“AComparativeofCrownRightandPrivateRighttoWaterinWesternAustralia:Ownership,RiparianRightandGroundwater.”TheUniversityofWesternAustralia,1997
- ⑤参见林纪东等编纂:《新编六法全书》之《台湾水利法》,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6年版。
- ⑥Asitk·Biswas主编:《水资源环境管理与规划》,陈伟主译,黄河水利出版社2001年版,第372页
- ⑦王泽鉴:《民法物权(一)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3页
- ①郑玉波:《民法物权》,台湾三民书局1995年版,第48页
- ②《中国大百科全书·水利》,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746页
- ③蔡运龙编著:《自然资源学原理》,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0页
- ④生态系统是在一定时间内,在生物的成分(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和非生物的成分(环境中影响生物的所有物质和能量)之间,通过不断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而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整体。温刚等:《全球环境变化》,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版,第68页
- ⑤冯尚友:《水资源持续利用与管理导论》,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0页
- ⑥流域和水系是不同的概念,流域是由汇水区域分水线所包围的汇水区域,一般用该区域内的水系名称命名。水系是河流的干流及其各级支流组成的脉络相通的河流系统。刘自放等编:《水资源与取水工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7-8页
- ①PrivatizingWater,WorldWatch;Washington;Jan/Feb2003;CurtisRunyan
- ②私人品是可以分割、可以供不同人消费,并且对他人没有外部收益或成本的物品。私人品可以由市场进行有效的分配。公共品是其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如,灯塔是一种公共品,它向100只船发出警告的费用与向一只船发出警告的费用相同。参见[美]保罗·萨缪尔森等著:《经济学》(第十六版),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68页
- ③私人产权就是将资源的使用与转让以及收入的享用权界定给一个特定的人。明确性、排他性、可转让性和强制性是有效的不减弱的私人产权的四个特征。H .登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载R .H .科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 ④清华大学21世纪发展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联合课题组:“转型期中国水资源配置机制研究”,载《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20期。又:共有产权意味着在共同体内的每一成员都有权分享这些权利,它排除了国家和共同体外的成员对共同体内的任何成员行使这些权利的干扰。R .H .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R .H .科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 ⑤外部性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向市场之外的其他人所强加的成本或利益。[美]保罗·萨缪尔森等著:《经济学》(第十六版),第28页
- ⑥国有产权是指这些权利由国家拥有,它再按可接受的政治程序来决定谁可以使用或不能使用这些权利。H .登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载R .H .科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 ⑦“译者的话”,载R .H .科斯等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