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3期目次
恐怖主义 (terrorism)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恐怖主义罪行的惩治问题也愈加成为国际社会与世界各国关注的热点。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的发展 ,恐怖主义犯罪的规模不断扩大 ,地域也逐渐走出国界、区域 ,而逐渐显现出其国际性、跨国性、有组织性、多样性及危害结果严重等特征 ,同时映衬出国际社会原有惩治恐怖主义犯罪措施的匮乏。如何有效地惩治恐怖主义犯罪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社会与各
我国刑事庭审方式改革之后 ,带来了三个新的问题 ,即检察院依法隐瞒证据、公诉人强制讯问被告人以及合议庭“当庭认证”。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 ,我国改革后的庭审方式未能贯彻控辩平等、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相统一的原则及辩论原则 ,必须通过建立、健全证据开示制度和庭前准备程序 ,确认被告人沉默权 ,严格实行辩论原则等方法深化改革。
所谓贸易与环境的法律问题 ,实际上是指制订和实施何种国际贸易规则和环境政策 ,才能使国际贸易既不影响环境 ,又能促进各国经济的发展。就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 ,它们既要积极参与贸易全球化和自由化进程 ,冲破发达国家设置的种种市场准入障碍 ,又要注意保护环境。为此 ,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坚持国家环境权的前提下 ,灵活采取各种环境政策和措施 ,以达到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的目的。
本文分析了德国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论述德国近年来为解决诉讼拖延及成本过高问题所采取的各种改革措施 ,包括简化程序、集中审理、限制上诉以及鼓励ADR方式等 ,并探讨德国民事司法改革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文章从分析法律移植与中国法的国际化进程 ,法律移植与国家主权、国家意识形态、中国法的本土资源以及立法成本等关系入手 ,指出法律移植是世界法律发展的一个基本历史过程 ,是法律发展的规律之一。文章最后对法律移植与 2 1世纪中国法的发展作了展望。
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失衡在行政权行使实践中是存在的 ,它给行政相对人应当享有的法定权益造成极大损害。从理论上探讨如何实现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就成为当今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理论的不可或缺的一个补充。行政相对人权利平等保护的内涵有 :行政相对人权利与法律规范的规定相统一 ;行政相对人权利不因性质改变而易其量 ;行政相对人权利主体对同样权利有相同的权利实现预期 ;行政相对人在相同条件下有相同的权利获取
本文试图借用“公共政策”一词来探讨哪些债权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优先的地位及其政策依据。学理上 ,破产程序除了将债权的个别实现程序转化为总括执行程序之外 ,原则上不应改变破产程序开始前后各种实体权利既定的优劣地位。然而 ,破产法之外的其他实体法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对各种实体权利的优劣 ,有些实体权利的特殊救济也只有在破产事件发生之时方才凸现出来 ,需要破产法规范在一般实体法之外创设一些法定的优先权
本文针对自由与法治之间的矛盾关系 ,取司法独立审判权和表达自由作为考察视角。表达自由与司法独立审判权作为宪法价值体系中二个独具特色的价值层面 ,总体上具有一致性。然而 ,表达自由与司法独立审判权因其在宪法价值体系中的价值取向不同 ,二者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 ,反映出自由与法治存在的深层次紧张关系。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 ,保证其有着合理的张力 ,有利于二者价值的实现 ,遂提供一套制度性保障机制是必
非诉讼行政执行作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主导形式 ,主要以阻止违法具体行政行为进入强制执行过程为其制度内涵和精神。我国非诉讼行政执行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形成的 ,其形成和存在有认识上的原因 ,也有现实需要的原因。我国非诉讼行政执行制度存在缺乏统一指导原则、司法权与行政权混同等弊端。建议将法院承担的审查和执行职能分开 ,审查职能继续由法院承担 ,执行职能回归行政机关 ;建立和完善法院的审查程序和
一物一权原则仅指一独立物之上只能而且必须设定一项所有权 ,集合物得成为一项交易的标的 ,但不能也无必要成立单独的所有权。双重所有权的理论扭曲了所有权的概念和性质 ,必然导致公司与股东人格的混同。
本文首先就加入WTO对中国税法的影响进行总体评价 ,认为从积极义务的遵守来看 ,除了关税法以外 ,WTO对中国税法并不会带来巨大的直接冲击。但作为全球最大的自由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 ,WTO代表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法治化趋势 ,因此中国税法不得不适应这种趋势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调整和改革。加入WTO以后 ,中国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国际化、法治化以及私法化趋势必将继续得到强化 ,从而使得中国税
英美法的预期违约与大陆法的不安抗辩 ,同为保护合同期待权而构建的法律制度 ,二者既有相似的制度功能 ,又有相异的制度构造特征。我国《合同法》吸取两大法系的成功经验 ,在批判借鉴的同时 ,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法律制度。二者与同时履行抗辩和顺序履行抗辩 ,共同构筑起一套完整的保护合同期待权的法律制度体系。
信用证的独立性 (或自主性 )原则是信用证体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原则 ,依据该原则信用证及相关的单据与合同交易是分离的。但是这种机制为受益人从事欺诈行为创造了条件 ,基于此 ,各国逐渐地发展了遏制信用证欺诈的重要制度———信用证欺诈例外。本文拟对欺诈例外的涵义及特征作一分析 ,并就欺诈例外适用中的何谓“欺诈”、欺诈例外适用的排除、开证行应如何应对欺诈例外、欺诈例外与法院禁付令的关系等重要问题进
法定刑的设定模式 ,一般被认为是立法技巧问题。笔者认为 ,法定刑设定模式虽然是立法技巧问题 ,但却直接影响到立法意图的实现程度 ,同时也折射出立法思想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实务界提出的问题和理论研究之困惑的分析 ,对法定刑设定模式 ,主要是不同罪刑阶段法定刑之衔接式与交叉式模式的优劣进行评价 ,从选择的角度 ,提出我国更适宜采取交叉式的规定模式 ,并对交叉式的缺陷之补救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