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01期目次
本文对我国刑事二审审理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探讨,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文章首先阐述了二审审理方式选择的重要性,认为它直接关系到能否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作用;关系到能否及时发现和纠正一审裁判的错误;关系到能否有效地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及切实履行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职能。进而指出了《刑事诉讼法》第195条在实施中存在的偏差,认为立法和司法中应明确对上诉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的具体情况,探讨了
行政违法和行政犯罪是两种比较普遍且联系密切的违法现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正确识别之必要。它们的相异主要表现在:违法主体、违法性质和危害程度、客观表现和主观要求、所违反的法律规范、应受的惩罚方法等方面。在此基础上进而处理好二者间的衔接关系。在行政违法主体与行政犯罪主体上应保持对应关系,将作为行政主体的组织体纳入行政犯罪主体范围;在二者的危害性和情节轻重上把握好“度”,做到较轻的危害正常行政管理的行为
文章认为行政救济是对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权利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救济的制度应形成一个系统,并应将行政救济作为一个系统加以研究。对行政救济的含义、特征、分类和行政救济产生、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基本理论加以研究有利于立法者理性地设置行政救济制度
经过修订的新《土地管理法》,体现了我国土地管理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转变,是土地管理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重大变革。从保障建设用地为主到切实保护耕地为主,从分级限额审批制度到用途管制制度,注意资源属性,既调整行政管理关系又调整财产关系,以及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都开创了自然资源立法的先河。新《土地管理法》的顺利实施,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变革的进程
不动产物权法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土地的利用问题,而对土地的利用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为保证土地的永续利用,首先应该将土地看作自然资源的载体,进一步强化对“权利滥用”的禁止,因为对土地的利用直接影响到对各种自然资源的利用。其次是明确不动产物权制度作为强行法的功能,除确立物权法定原则和登记要件主义外,还要突出对耕地的特殊保护。第三是把人役权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我国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公有房
股权质押属权利质押之一种,是以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为我国《担保法》所确认。由于作为质押标的物的股权的特殊性,使得股权质押异于其他种权利质押,而自具特点,且较为复杂。其中有些问题颇有争议。本文以《担保法》和《公司法》的有关内容为基础,参考国外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股权质押的标的物、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股权质押的设立、股权质押的效力和股权质押的实现等问题,作了分析和论述,其中一些观点尚待进一步
文章对我国保险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非均衡性增加了保险市场的风险,业务机制建设跟不上业务的发展,使保险市场的风险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同时法律意识与保险监管立法的不均衡也是保险市场风险产生的原因。作者提出加强保险监管的建议:在立法上明确保险监管的原则、监管的重点、方式和模式;确认保险公估制度和规范精算师事务所;加强保险监管的基础性建设,健全保险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保险行业协会,
本文从票据背书的连续性、票据背书的法律效力及连续背书的法律后果等方面,作了探讨。背书是各种票据上都可能有的票据行为,各国票据法为在更广阔的领域发挥票据的多种经济职能,都积极促进票据的流通。当票据经背书流通起来后,背书连续性问题无论对持票人还是对票据债务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本文作者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理论上对背书的连续性进行了研究
对于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中外民法学者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民事权利能力是动态的,抑或为静态的,对其研究的方法却是不同的。这不仅涉及人格与权利能力;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涉及民事权利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尤其是它涉及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非法人团体应否为第三民事权利主体这一久悬未解的问题。本文正是从民事权利能力为动态的这一研究方法出发,对上述问题做了探讨,并对于登记
本文对新刑法中规定的三种新型犯罪:洗钱犯罪、黑社会犯罪、环境犯罪作了研究。作者以司法实务为基点,针对每类犯罪的特点,结合刑法典适用中所存疑窦,参考有关国际刑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先例,择其争议的焦点问题详加论述,同时抽绎定罪的难点深入剖析,阐明作者的见解
本文立足于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罪定罪量刑的需要,结合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施行一年多来在适用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实际案例,对于受贿罪定罪与量刑的司法实务问题进行了研究。其主要内容包括受贿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以及对于立法规定的四个量刑档次如何正确地适用刑罚的问题
本文对“两院三部一委”颁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了阐评。作者阐释了《规定》颁行的背景,认为由于刑诉法规定的疏漏,司法实务运作中有背离司法改革的倾向,有权解释的不统一等等原因促成了《规定》的出台。《规定》的出台,对于细化刑诉法规定,补充法律规定的空白,调解及消除各司法解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规定》治标不治本的局限性及其本身的欠
司法解释的规定必须以宪法和刑诉法为依据,不得与它们抵触或违反。在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方面,司法解释可以对刑诉法的条款作详细具体的解释,但其内容不得曲解、歧解;不得与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相矛盾;司法解释增加规定的条款不得违背刑诉法的立法精神
作者认为: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部门,其调整对象所特有的国际金融内容使其与国际经济法其他分支相区别而自成一类。国际金融法是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总和,具体表现为国际金融条约、国际金融惯例和涉外金融立法等形式。它是由国际银行制度、国际货币制度、国际借贷及担保制度、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制度、国际证券融资制度、国际金融组织制度等组成的有机整体
新的一年来了。新的千年,新的世纪,正向我们走来。199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五十周年,是澳门回归的喜庆年,也是中国法学会建会五十周年。是检阅建国五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法学研究辉煌成果的一年;是进一步贯彻十五大精神,...
1998年12月4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联合召开座谈会,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廿周年和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十六周年。来自在京的法律院校、科研院所及实际部门的40余位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围绕着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98年会于1998年11月在西安举行。本次会议主要研讨了国有企业改革、债权保护、土地制度、金融风险防范中的法律问题等四个议题。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法律问题(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问...
1998年11月13日至17日,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年会。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新刑法实施问题”。与会代表就新刑法实施一年多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论文和讨论中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一、新刑法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
刑事诉讼部分·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98年会于11月上旬在海口市召开,与会者共同探讨了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以及诉讼法实施问题等专题。一、关于司法改革司法改革是与会者讨论的热点问题。与会者认为要对司法进行改革,因为司法在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健全和不完善...
1998年11月16至18日,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第三届年会暨行政程序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来自中国、日本、韩国、美国、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中国台湾、澳门的100多名学者出席了会议。现将会议的主要情况综述如下:一、行政程序立法的一般情况行政...
1999年是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我们将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五十周年,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今年也是中国法学会建会五十周年。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法学会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的、重...
本文主要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核心,即依法治国的总论,包括法治、人治与法制的概念;中外历史上对法治与人治的不同理解;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理论的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与基本原则;依法治国的优越性和局限性以及依法治国的前景
腐败是一种公共权力因非公共性运用而丧失公共性质的社会政治现象,在历史上普遍存在,也普遍因具有不法性质而受到遏制和惩处。从历史上看,若依靠人治,虽可一时处理腐败的后果,却难以消除腐败的原因。因为人治方略所依附的专制政体本身不能克服权力人格化所决定的权力的人性弱点。若依靠法治,即使不能根绝腐败,却有望把腐败控制在最低限度使其不至于危害社会,或者一有危害,使能够及时制止。因为法是一种对象化的非人格力量,
公开审判制度,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我国,无论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要依法全面推行公开审判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行政违法行为,惩罚犯罪。本文着重论述健全和完善公开审判制度是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