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02期目次
<正> 程树德先生在《九朝律考·汉律考序》中评价李悝《法经》“其源最古”,并将其列为“律系表”的首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史料所限,关于《法经》一直争讼不休。原因之一是现已发现的文献史料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对此,一方面,有待于出土文物的发现;另一方面,可以深入挖掘现有文献史料,寻找出一些鲜为人注意的史料,利用近年来出土的云梦秦简、银雀山汉简和张家山汉简,继续进行研究。本文正是基于后
<正> 根据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国法学会于1989年12月12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血繁荣法学”理论讨论会,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90多人,收到论文76篇,中国法学会的常务理事,各学科研究会的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的法学会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这次讨论会比较深入讨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正本清源,繁荣法学这一主题,同时也讨论了治
<正> 伍柳村、左振声在《法学研究》1989年第4期上撰文指出,民愤不能作为量刑的依据,其主要理由有: 1.“民愤论”没有理论上的依据。首先,按照刑事责任的原则,犯罪者只应就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刑罚严厉程度的差别,也只能从犯罪者本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去寻找依据。犯罪者不应对自己行为以外的情况或事实——“民愤”的大小承担刑事责任,作为加重犯罪者的刑罚的重要依据,否则,就违反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正> 台湾《联合报》刊登文章《美商新利器智慧财产权》,文章说保护智慧财产权象一阵流行风潮席卷了美国,它不但象征一大笔财富,也成了平衡贸易的法宝。现摘要如下: 智慧财产权包括商标、著作权,专利及商北机密在内,这是过去美国商业中最不起眼的一环,在1980年以前,法院通常倾向于同情侵害者,侵害专利大多数的处罚只是付点权利金就算了事。如今已全然不同了,脑力发明的成果已成为公司最重要但也最容易被窃的资产。
<正> 台湾《东方杂志》1988年21卷11期刊登刘清波的长篇文章《论艾滋病之预防和法律之实用及其立法与原理》,介绍了艾滋病在世界各地的蔓延情况与各国纷纷采取的预防措施,现将其中与立法有关的部分摘要如下: 一、各国宪法所普遍保护的公民人身自由权、隐私权与医院及其他治疗机构对艾滋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的处理、管制、隔离权是否冲突?
<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政权构成的基本形式。前不久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为什么我国人民革命胜利后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同三权鼎立制度相比有哪些优越性?这是本文想要阐述的问题。
<正> 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独立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自1951年和平解放西藏以来,中国大陆已出现了历史上空前统一的局面。但是由于我国迄今还存在着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从全面来看,统一祖国大业尚没有最后完成,我们仍须为此而努力。香港、澳门是19世纪分别被英国、葡萄牙侵占的中国领土。英、葡必须把被他们占领的中国领土归还给我国。所以,港澳问题是中国同英国、葡萄牙之间的问题,是国际
<正> 廉政监督是目前国家廉政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理论和实践问题,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的一个实际问题。深入研究探索这一理论,对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制,推动国家廉政工作,促进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就国家权力机关开展廉政监督的几个有关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正> 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对我国的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研究,确定了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任务。这一决定,是统一全党认识,指导今后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的决定,深刻认识法制建设对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作用,自觉地把法制建设与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对于加快我国法制建设步伐,
<正> 在我国治理整顿的工作中,产业政策得到进一步重视,《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已公布施行。然而,从前几年产业政策的实施情况来看,要保证国务院运用产业政策来有效调控经济运行,还有许多艰巨的工作要做,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强与产业政策相关的立法工作。
<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十分重视立法工作。自1979年至1989年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了80多项法律,国务院制定了500多项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改变我国无法可依的局面,保障、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过去和现阶段的立法工
<正> 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将国民经济宏观调控问题提到新的高度来认识。全会认为,无论是治理整顿期间还是治理整顿任务完成之后,都必须始终坚持长期稳定、持续、协调发展经济的方针;要逐步建立符合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理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的宏观调控体系。这是总结我国四十年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得出的最重要的经验教训。为了保证这一方针的贯彻实施,本文试图对宏观经济调控中的法律问题谈点看法。
<正> 经纪人是指在经济领域中传递信息、提供订约对象、代为买卖,以从中取得酬金或价格差额为目的的居间人。经纪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经纪人的任务主要是沟通供需,促进商品流通。经纪人这种行业,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出现。在当时,充当经纪人是绝对自由的,任何人都可以充当经纪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到了近代,经纪人的活动范围愈加广泛,经纪人的种类也不断增多。诸如证券交易、商品买卖、货物运输、出租赁用等
<正>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颁布了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五四宪法首先规定了戒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部分地区的戒严”(第31条第18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第40条)。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没有规定戒严。八二宪法对戒严的原则规定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第67条第20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
<正>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论断,否定了传统的排斥商品货币关系的经济模式的理论与实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的数量与类型也呈现出同步增长的趋势。如何建立商品经济的经济犯罪观?如何认识商品经济与经济犯罪之间的关系?如何分析商品经济的消极因素对经济犯罪产生的影响?这些问题对于当前惩治与
<正> 在举国上下大力整顿经济秩序、开展廉政建设的今天,广大刑法工作者所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正确运用刑法武器,坚决、及时、有效地依法惩治单位投机倒把犯罪活动,以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巩固已终取得的改革成果。因此,对单位投机倒把犯罪案件中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较为系统和深入地研究,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正> 近几年来,法人能否作为犯罪主体是刑法学界争论的热题之一。法人犯罪肯定说与否定说形成相持不下的局面。立法上究竟应当怎样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深入的讨论和研究,以便作出最佳的选择。虽然理论界对此问题还有争论,但从立法的趋势来看,作出惩罚法人犯罪的规定已是势在必行。本文以肯定法人犯罪为前提,探讨一下法人犯罪的立法问题。
<正> 在证据分类的理论研究中,关于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分类方法,我国学者很少论及。大部分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一般都对这一分类方法不作介绍;虽有几部教科书提到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分类,但也讲得十分粗略。专门论述言词证据的论文则更不多见。因此,这是刑事证据理论中相当薄弱的一个环节。司法实践中,对言词证据的运用,也存在诸多问题。有鉴于此,本文拟就有关言词证据的若干问题,作一番较为深入的探讨。
<正>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法律赋子它的一项权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该说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有法可依的。然而,《刑事诉讼法》颁布十年多来,对于这类诉讼检察机关提起的很少,基本处于空白
<正> 在我国专利法和技术合同法中,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以下统称职务发明)有着明确的定义。非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技术成果(以下统称非职务发明)虽无明确定义,但却有着明确的归属。根据这种规定,人们普遍认为:以发明完成的过程和发明完成所依赖的条件来衡量,发明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两种。凡依法不属于职务发明的发明,就应归入非职务发明的范畴。我国的有关统计,也是以这种“二分法”为基础的。但近两年
<正> 当前企业间出现的债务危机,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棘手问题,在这场债务危机中,涉及的企业多、数额大、拖欠期长,影响许多企业的生产经营,使有些企业濒于停产倒闭的边缘。讨债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造成了社会经济生活的紊乱。要解决目前企业间的债务危机,就要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一、危机产生的原因
<正>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市场的空前活跃,拍卖业务又重新出现在我国北京、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实践中也开始利用这一形式拍卖破产的企业、被扣押的外国船舶。本文拟就强制拍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及建立我国民事强制拍卖制度的必要性作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