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市场的空前活跃,拍卖业务又重新出现在我国北京、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实践中也开始利用这一形式拍卖破产的企业、被扣押的外国船舶。本文拟就强制拍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及建立我国民事强制拍卖制度的必要性作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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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徐开墅;吕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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