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02期目次
本文从归责原则在各国的适用出发 ,分析了我国选择违法责任原则作为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的理由 ;指出了在适用违法责任原则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应修改国家赔偿法 ,建立以违法和明显不当原则为主 ,以结果责任原则为辅的体系。
本文从市场交易与物权行为的一般关系出发 ,论述了交易安全与物权行为制度、交易公平与物权行为制度、交易迅捷与物权行为制度 ,认为物权行为作为一种现实的而非臆想的法律行为 ,它与债权行为一道完成交易过程。物权行为制度有利于交易安全 ,也有利于交易迅捷 ,又不损害交易公平 ,是现代市场经济中调整交易关系即物权变动关系的最佳制度模式。我国物权立法应确认物权行为制度。
文章对我国《合同法》第 73、74条规定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等两项合同保全制度的适用范围 ,从民法解释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论述 ,特别就对特定物债权如何适用合同保全制度的问题提出 ,对特定物债权适用债权人代位权时 ,应以债务人的行为是否会导致特定物债权不能按约定内容实现为标准 ;适用债权人撤销权时 ,不能以债权人自己的债权能否实现为标准 ,而应以全体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进行判断。
产业结构调整是政府为弥补市场缺陷而对社会经济进行有效干预的基本形式之一。但由于政府决策失误、运行效率低下、信息不完全及非理性利益动机的介入 ,也会导致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出现“政府失灵”现象。本文揭示产业结构调整中出现“政府失灵”的制度根源 ,吸收借鉴国外产业结构调整的成功经验 ,进而为我国政府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经济职责的完善提出建议。
本文评析了刑法理论中违法性意识问题对影响主观罪过成立的各种学说理论上存在的缺陷 ,认为在犯罪过失罪过中 ,违法性意识或违法性意识可能性是过失罪过规范评价要素 ,无此评价 ,过失罪过不能成立。过失罪过以违法性意识或意识可能性为条件 ,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和刑事责任实质以及刑法理论 ,并具体分析了我国刑法对违法性意识的立法规定和司法中的确认。
刑事诉讼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 ,要通过消耗一定的社会资源方能实现其既定的价值目标。司法资源稀缺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 ,要求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可供投入的有限的司法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但是 ,这种以成本收益为基本约束条件的诉讼效益观 ,不应损害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刑事诉讼的司法资源 (司法投入 ) ,按照其变动特点 ,可以区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而实现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关键在于正确地分析刑事诉讼中
本文对刑事诉讼中的各种利益形态进行了分析 ,指出 :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之间即存在一种同生同长关系 ,当三种利益发生碰撞时 ,又出现一种同消同损状态 ;理想的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应该能够满足各种诉讼主体的利益 ,尽可能促成各种利益间的共生共长 ,尽可能减少利益间的同消同损。刑事诉讼中的利益之间又存在一种此消彼长的逆向关系 ,因此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当三种利益关系发
本文结合国 (境 )外律师执业赔偿状况 ,对律师执业赔偿责任的性质和主体及构成要件等理论问题做了探讨。提出律师执业赔偿属于加重型专家性的“职业赔偿” ,以区别于一般违约或侵权的民事责任。并从立法角度构架律师执业赔偿模式以及对赔偿风险的分散和防范。
辩证地历史地从法的本质属性———阶级性和科学性上来深刻把握“依法治国”方略的真谛 ,从而对历史上“人治与法治”、法治与“以党治国”之争作出科学的剖析 ,进一步加深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正确理解。为有效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就必须促成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工程建设和良性循环 ,而其中尤须首抓治“官”与治“钱”。
国有企业改革应采取不同的法律形式。不需要国有经济控制的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在依照公司法改建为公司后 ,应将其国有股份与出资转让给自然人和国有企业以外的企业法人 ,彻底实现股权多元化。今后 ,国家不必在这些领域投资建新的企业。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途径 ,是以完善的公司法人制度改建国有企业。完善的公司法人制度的根本特征是 :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的分离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公司的
本文在分析探讨西部国企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 ,提出了制定《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条例》和《西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的立法构想 ,并阐明了其中所包含的各项具体法律制度体系。
随着诉讼民主化、科学化的深入发展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是否应确立沉默权的问题已引起法学界的关注。本文就沉默权的起源、发展、诉讼价值等作了阐述 ,在此基础上指出 :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确立沉默权原则 ,并就如何确立沉默权原则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讨 ,提出了设立沉默权原则的立法模式及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构想。
中国行政法学中的行政主体理论自 1 989年提出后 ,迄无发展。本文对阻碍行政主体研究的两个基本问题 :普适与本土和法人与主体进行了分析 ,进而对主体理论与中国改革之间关系进行探讨 ,认为体制改革就是主体分化的过程 ,尤其是行政主体的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