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文章对我国《合同法》第 73、74条规定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等两项合同保全制度的适用范围 ,从民法解释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论述 ,特别就对特定物债权如何适用合同保全制度的问题提出 ,对特定物债权适用债权人代位权时 ,应以债务人的行为是否会导致特定物债权不能按约定内容实现为标准 ;适用债权人撤销权时 ,不能以债权人自己的债权能否实现为标准 ,而应以全体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进行判断。
关键词(KeyWords): 合同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申卫星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 也有人认为 ,债权保全仍是债权的对内效力 ,其效力及于第三人只不过是其效力的反射作用而已。参见郑玉波 :《民法债编总论》 ,第 3 1 3页。
- ② 参见崔建远 :《合同法》 ,法律出版社 1 998年版 ,第 1 1 9页。
- 参见崔建远 :《合同责任研究》 ,吉林大学出版社 1 992年版 ,第 3 6-3 7页。
- ① 参见张广兴 :《债法总论》 ,法律出版社 1 997年版 ,第 1 97页。
- ① 参见郑玉波 :《民法债编总论》 ,第 3 2 0页。
- ② 史尚宽 :《债法总论》 ,第 4 62页。
- 对此 ,郑玉波先生持反对意见 ,参见郑玉波 :《民法债编总论》 ,第 3 2 4 -3 2 5页。
- ③ 同①。
- 王家福主编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 ,法律出版社 1 991年第 1版 ,第 1 80页。
- 参见刘春堂 :《特定物债权与撤销权》 ,载郑玉波主编 :《民法债编论文选辑》(中 ) ,第 83 5页。
- ① 参见郑玉波主编 :《民法债编论文选辑》(中 ) ,第 83 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