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中美IP/WTO第一诉论及两国IP保护尤其是刑法保护力度问题。作者在全面分析了争诉原因和两国立法与司法机制差异的前提下,基于对两国IP保护强度综合评价指标的测算,认为两国IP保护力度大体相当,或许在个别方面(如刑罚力度)美国稍强于中国;美国侧重于司法保护,而中国则是民事、行政和刑事一体保护;中国的行政罚相当于美国的轻罪罚。从国家长远利益和社会稳定考虑,本文主张应尽快建立中国的轻罪体系,通过对立法与司法机制的局部调整,较合理地解决长久以来中国制裁体系不合理的状况。
关键词(KeyWords): IP/WTO第一诉;IP保护;IP刑法保护;轻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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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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