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传统的证据法以提高司法证明的精确性和实现证明结果的正当性为主要发展动力,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高度形式化司法证明程序。但是,在进入20世纪以后,传统证据法赖以存在的哲学、社会以及法学基础发生了变化。面对这些变化,当代证据法应重新确定理性的范围与实现理性的方法,更多关注证据法的协调功能而非认识功能,为更注重"实质"而非"形式"的司法证明提供正当化途径,使证据法成为一个开放的、可以不断发展的法律体系,使司法证明活动成为沟通立法者意图与社会现实需求的桥梁与纽带。
关键词(KeyWords): 证据法;司法证明;确定性;形式化;正当性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利益冲突及其法律调整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05&ZD025
作者(Author): 纪格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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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转引自[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67页。
- [2]See William Twining,Rethinking Evidence:Benthem and Wigmore on Evidence,1985,p31.
- [3][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12页。
- [4][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73页。
- [5][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2-25页。
- [6][美]杰克.H.弗兰德泰尔等:《民事诉讼法》,夏登峻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18-524页。
- [7][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张乃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225-230页。
- [8]参见[英]S.F.C密尔松:《普通法的历史基础》,李显冬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页以下;以及[美]孟罗.斯密:《欧陆法律发达史》,姚梅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页以下。
- [9]萧榕编:《世界著名法典选编民法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 10参见[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84—90页。
- 11[英]尼古拉.布宁、余纪元:《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词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59页。
- 12[美]罗纳德.J.艾伦、布赖恩.雷特:《自然化认识论和证据法》,王进喜译,载何家弘主编:《证据法学论坛(第七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516-521页。
- 13Alex Stein,The Refoundation of Evidence L aw,The Canadian Journal of Law&Jurisprudence,280,285(1996).
- 14See Bentham,Rational of Judicial Evidence,Works of Jeremy Bentham(Volⅶ),Thoemmes Press,1995,pp196,199.
- 15See Bentham,Scotch Reform,Works of Jeremy Bentham(Volⅴ),Thoemmes Press,1995,p7.
- 16前引17,第849页。
- 17何颖:《非理性及其价值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57页。
- 18参见龙宗智、衡静:《直觉在证据判断中的作用》,何家弘主编:载《证据法学论坛(第二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403页。
- 19参见[美]南希.彭宁顿、里德.黑斯蒂:《陪审员裁决的故事模型》,载[美]里德.黑斯蒂主编:《陪审员的内心世界》,刘威、李恒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3-262页。
- 20[英]尼尔.麦考密克:《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姜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82-92页。
- 21[美]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邓正来译,载梁冶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80页。
- 22详细情况参见[英]阿德里安A.S.朱克曼主编:《危机中的民事司法》,傅郁林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相关章节。
- 2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谢怀栻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93页。
- 24参见顾俊礼主编:《福利国家论析》,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版,第68页。
- 25前引17,第566页。
- 26See Thomas M.Mengler:The Theory of Discretion in the 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74Iowa L.Rev.413(1989)
- 27[美]R.M.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87页。
- 28[美]米尔吉安.R.达马斯卡:《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制度》,吴宏耀、魏晓娜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页。
- 29[美]卡尔.N.卢埃林:《普通法传统》,陈绪纲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
- 30[美]里德.黑斯蒂主编:《陪审员的内心世界》,刘威、李恒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 32A.A.S.Zuckerman:《英国证据法上的事实认定》,魏晓娜译,载《研究生法学》2002年第2期。
- 33前引17,第598页。
- 34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证据法的经济分析》,徐昕、徐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23页
- 35《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 36前引35。
- 37参见纪格非:《证据能力论——以民事诉讼为视角的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2-100页。
- 39周叔厚:《证据法论》,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883页以下。
- 40前引[8],[美]孟罗.斯密书,第41-43页。
- 41[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73页以下。
- 42参见汤维建:《论民事证据契约》,载《政法论坛》2006年第4期。
- 43[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