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投资者反映,有人在QQ群里公开叫卖股民电话号码。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网上售卖的“股民”电话号码最低0.1元1条,其中真正的股民资料仅占一成。卖家做“无本生意”,买家有巨额利润,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管,在利益驱动下,这种有针对性的个人信息买卖市场非常火爆。(7月17日《法制晚报》) 投资群公开叫卖股民电话号码,且买卖市场非常火爆,令人震惊。再者,网上售卖的个人信息,其中真正的股民资料仅占一成,表明股民仅是受害者中的极少数。特别是,每天至少卖出50万条,表明每天将有50万公民的个人信息被非法窃取和售卖,也许你我的个人信息就在其中。如果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不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将会有更多的人深受其害。问题是,谁“出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 然而,个人信息被泄露或售卖,不仅限于投资群,在招生、快递等社会各个领域,可以说无处不在。比如,孩子刚出生,就有人打电话推荐奶粉、尿不湿、百日照、胎毛笔等;购的新房尚未交付,就有人打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装潢;刚买了一辆新车,就有人打电话推销各类保险;亲人故世,尸骨未寒,就有人打电话提供殡葬一条龙服务……这些,都是个人信息外泄造成的。可见,由于相关法律缺位,监管乏力,导致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在我国,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不能付诸实施,而其他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又过于繁杂和笼统。比如,虽然我国《刑法》新增“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但只限于规范侵犯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行为,震慑、打击力度不大。相形之下,一些发达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上也比较“发达”。比如,美国保护隐私权的法案早在1974年就已通过生效,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最初就源于美国。之后,又有《财务隐私权法》、《联邦电子通信隐私权法》、《家庭教育权利及隐私法》、《计算机对比和隐私权保护法》等不断补充进来,美国各州还制定了一些保护本州公民隐私的细化法律。 因此,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个人信息上一道“保险阀”。再者,应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同时,实行群防群治,完善举报机制,强化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
上一篇: 不当洋品牌“脑残粉”法律要给力
下一篇: 上海福喜相关责任人被控制 麦当劳: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