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顾(一)创建的历史背景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左"的思想干扰下,又受到前苏联对犯罪学、社会学所采取的否定、取消主义的思想影响,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会导致犯罪现象越来越少,所以在建国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没有建立一所对犯罪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机构,更没有一座高等政法院校开设犯罪学课程,人为地阻碍了
关键词(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康树华;
Email:
上一篇: 论量刑程序的独立性——一种以量刑控制为中心的程序理论
下一篇: 我国民事上诉法院审级职能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