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提出一系列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科学的理论形态、鲜明的理论风格和辩证的理论思维,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的法治问题,在概念上系统集成、逻辑上有机衔接、话语上自成一体,展现出深厚的理论底蕴、缜密的逻辑架构和鲜明的价值指向,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最为全面、系统、科学的法治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从理论逻辑上可以分为六个方面。
(一)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的理论观点
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决定法治建设的成败得失,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集中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为了谁依靠谁、走什么路等问题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这些根本性问题,为我们提高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提供了科学指导。
(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地位的理论观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长远考虑出发,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科学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
(三)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的理论观点
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很关键、是引领。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全局出发,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个理论命题,科学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谋篇布局的问题,既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总目标,又为全面依法治国推出了总抓手。
(四)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的理论观点
在确定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工作布局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出发,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两个基本面向。
(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关系的理论观点
习近平总书记以高屋建瓴的政治智慧和精准练达的辩证思维,深刻分析了政治和法治、民主和专政、改革和法治、发展和安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关系,并一一作出了科学论述,厘清了这些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为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关系释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