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研究所与法律系民法室最近联合召开了挂靠企业产权问题理论讨论会。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等实际部门应邀派员参加了座谈。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中,将相当数量的个人投资、家庭投资、合伙人投资的私人经营的工商业定为集体企业;在挂靠企业中,有的私人经营者以国营或集体单位的下属企业名义申请登记,领取了集体或国营企业营业执照。这些工商业户领取的国营或集体《营业执照》并没有真实地反映企业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产权归属名不符实,导致大量的产权纠葛,直接影响了生产经营,甚至有的被迫停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同时,这些企业由于规避国家税收,金融贷款、出口经营等管理制度,也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今天在深化经济改革、治理整顿经济秩序中,尽快、妥善地解决挂靠企业的产权归属问题,十分必要。下面将讨论会的一部分发言摘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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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佟柔;魏振瀛;郑立;郭锋;赵中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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