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法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象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长期以来,人们在理解这段话时,普遍认为这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法的本质的深刻揭示,对认识一切类型法的本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并据此对法的本质作了进一步概括: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对此种理解和概括,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体现。把法的本质归结为统治阶级的意志,不仅理论上不科学,而且实践中也有害。下面,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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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王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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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8页.
-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7页.
-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2页.
-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页103页.
-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92.
-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21-122页.
-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67页.
-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249页.
- ①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5页.
-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5页.
-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7页.
- 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页.
-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