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经中共中央建议、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案对宪法第11条补充了关于私营经济的规定,对第14条关于土地的规定进行部分修改,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是适时的和必要的,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和商品经济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作为“集中表现了生活已经实现的东西”的宪法,应否反映变化的新形势和如何进行修改,一时成为人们。特别是法学界关注和议论的主题。有主张修改的,有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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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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