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策略应调整为"强化主权存在,推动双边谈判,合理开发利用",完善海洋维权顶层设计,设定维权目标和维权底线,加强历史和法理研究,加强维权能力建设,对海洋渔业、油气资源开采、旅游业等进行补贴,发展海洋经济。南海争端的解决,应在既有的法律主张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创造有利于我国的法律和事实条件,加强既有的管治和控制,尽可能拓展在南海地区的存在空间。钓鱼岛问题的解决则有赖于我国继续增强巡航执法力度,维护该海域的渔业生产正常秩序和渔民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利用法律、外交、政治手段,并加强国内外的舆论宣传工作。我国应研究"海洋权益"入宪的问题,制定"海洋基本法",理顺现行海洋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海洋突出现实问题的应对,完善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外国人、外国船舶侵犯我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KeyWords):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权益;南海争端;钓鱼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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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王秀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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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韩叙团长1982年12月9日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闭幕会议的发言》,转引自赵理海:《〈公约〉的批准问题》,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第4期。
- 转引自慕亚平、郑艳:《〈海洋法公约〉生效后的新形势和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3期。
- 吴慧:《美国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影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
- 张辉:《国际海底区域开发国之担保义务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
- [5]简万成:《在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强化我国对南海的管辖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
- 贾宇:《海洋法的新发展与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另参见贾宇:《南海问题的国际法理》,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6期。
- 王翰灵:《南海问题的东盟国家视角》,《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
- 黄硕琳:《渔权即是海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另参见黄硕琳:《渔权即是海权》,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6期。
- 刘登山:《无居民岛屿开发利用的法律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
- 张丽娜:《南海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困境与出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
- 参见李金明:《国内外有关南海断续线法律地位的研究述评》,载《南洋问题研究》2011年第2期。
- 参见金永明:《南海问题的海洋法分析与中国的应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另参见金永明:《中国南海断续线的性质及线内水域的法律地位》,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6期。
- 魏德才:《论中国渔民在南海被抓捕的原因及对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
- 童伟华:《国家管辖海域刑事管辖权研究——以南海刑事管辖权行使为中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
- 参见2012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 参见金永明:《中国应加强对钓鱼岛诸岛综合管理》,载《东方早报》2012年4月20日。
- 周永生:《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不存在“小棒外交”》,载《中国经济周刊》2012年10月9日。
- 熊勇先:《南海权益的行政法保护机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
- 余晓汉:《关于维护、保护、利用海洋的突出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