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存在疏漏的法律文本为司法审判供给的裁判规则不足,会导致审判在诉讼的基本层面上都面临争议,也造成不同法院的裁决立场的差异。弥补手段主要来自审判机关体系内的努力,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司法解释、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政策文本与个案审判法官的创造性适用法律的裁判活动等三条路径。在有疏漏的法律文本规定获致司法实现的过程中,这三条路径各自扮演的角色以及相互间的互动关系,可以通过对各地法院近年来的股东知情权诉讼裁决样本的实证分析得以观察与总结。存在疏漏的商事法律文本要最终获致符合立法本意的实现,除了需要出台更具权威性、规范性与精当性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文本外,还要寄望于司法审判人员对裁判规范文本的判读与应用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KeyWords): 股东知情权;公司会计账簿;正当目的;法律疏漏;利益衡量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主持的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政府规制公司法律问题研究”(批准文号:08CFX027)的成果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作者(Author): 李建伟;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参见陈甦:《司法解释的建构理念分析——以商事司法解释为例》,载《法学研究》2012年第2期。
- ②参见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01-210页。
- ④参见褚红军主编:《公司诉讼原理与实务》,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359页。
- (11)参见周友苏:《新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页。
- (12)张穹主编:《新公司法修订研究报告》,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49页。
- (13)王世泉:《监事会的本原性质、作用机理与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创新》,载《管理评论》2011年第4期。
- (14)赵旭东:《废除监事会制度,扩充董事会监督职能》,http://epaper.stcn.com/paper/zqsb/html/epaper/index/content_381324.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9月16日。
- (16)李建伟、姚晋升:《论股东知情权的权利结构及其立法命题》,载《暨南学报》2009年第3期。
- (18)参见[英]保罗·戴维斯:《英国公司法精要》,樊云慧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11-312页。
- (19)参见李建伟:《股东查阅权行使机制的司法政策选择》,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3期。
- (20)2011年一审民事案件调解与撤诉结案率达67.3%。参见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http://www.china.com.cn/news/2012lianghui/2012-03/11/content_24866813_4.htm,最后访问于日期:2012年4月16日。
- (21)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8年)第1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的公司会计账簿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 (22)李建伟:《公司诉讼专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01页以下。
- (23)杨路:《股东知情权,‘知情止于何处’——来自上海市一中院股东知情权案件的调研》,http://www.legaldaily.com.cn/fycj/content/2007-10/22/content_723085.htm?node=5982,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10月20日。
- (25)参见蒋大兴:《超越股东查阅权诉讼的司法困境》,载《法学》2005年第2期;李建伟:《股东查阅权诉讼基本程序问题探析》,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 (27)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中民终字第7089号判决书。
- (28)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中民终字第14481号判决书。
- (29)前引(25),蒋大兴文,第123页。
- (30)参见前引②,刘俊海书,207页。
- (3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穗中法民二终字第2275号判决书。
- (3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穗中法民四终字第36号判决书。
- (3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555号。
- (34)甘培忠、刘兰芳:《新类型公司诉讼疑难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3页。
- (35)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徐商终字第0206号判决书。
- (37)参见蒋敏、徐旭:《股东知情权的司法保护》,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4期。
- (38)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舟商终字第88号判决书。
- (39)参见前引(34)甘培忠、刘兰芳书。
- (40)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穗中法民二终字第2275号判决书。
- (41)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舟商终字第88号判决书。
- (42)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昆民五终字第50号判决书。
- (43)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2009)杭淳商初字第1025号判决书。
- (44)参见周友苏:《新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页;马强:《股东知情权基本问题研究》,载赵旭东主编《公司法评论》第5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85页。
- (45)庞梅:《股东知情权:从利益平衡到法律适用》,载《法律适用》2007年第8期。
- (46)参见前引(34),甘培忠、刘兰芳书,第157页。
- (47)当然,由于证明责任问题对于股东也有重大的程序价值和利益,不少国家也直接从“正当目的”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对其进行规制,例如日本公司法即明确规定董事会对股东查阅账簿负有举证责任。参见刘玉杰:《日本商法中的股东账簿查阅权》,《日本研究》2004年第4期。美国早期判例认为股东应负举证责任,之后又采取股东目的正当性推定,最后转向公司有义务证明股东目的之不正当性。参见张民安:《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 (48)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中民终字第5114号判决书。
- (49)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中民终字第15975号判决书。
- (50)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6)海民初字第7426号判决书。
- (51)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09)杨民二(商)初字第1108号判决书。
- (52)参见[美]罗伯特·C·克拉克:《公司法则》,胡平等译,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75页。
- (5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321号判决书。
- (54)此种观点,可以总结为“直接关涉投资利益说”在理论界也有人主张。参见赵旭东主编:《公司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第314~315页。
- (55)王燕莉:《论权利制衡下股东知情权之行使》,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2期。
- (56)Oliver Wendell Holmes,The Common Law,New York.Brown and Company,1881:137.
- (57)参见张民安:《2005年在我国公司法现代化中的地位》,载赵旭东主编《国际视野下公司法改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1页。
- (58)宋良刚:《股东知情权的法律保护》,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5期。
- (59)宋从文:《股东知情权行使与限制之维》,载《法律适用》2009年第7期。
- (60)参见王保树:《公司法律形态结构改革的走向》,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1期。
- (61)庞德:《法律史解释》,曹玉堂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 (62)唐清霞:《审判指导意见的问题透视与理论架构》,http://fzs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9657,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10月6日。
- (63)张志铭:《法律解释操作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7页。
- (64)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4年)第7条。
- (6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3年)第65条规定:“股东因知情权受到侵犯而起诉的,如股东的主张成立,可判决公司向股东提供有关报告或表格供股东查阅。”
- (66)参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3年)第70条。
- (6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第1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些规定的前提恰恰是承认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亦为“股东”。
- (69)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2003年)第1条。
- (70)参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3年)第66条。
- (7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557号判决书。
- (72)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05)徐民二(商)初字第1257号判决书。
- (73)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2003年)。
- (74)参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6年)第65条。
- (75)参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7年)第54条的规定。
- (76)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8年)第14~16条。
- (77)参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6年)第64条。
- (78)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8年)第17条。
- (79)参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解答》(2010年)“问题1”。
- (80)参见前引①,陈甦文,第6页。
- (81)参见前引①,陈甦文,第4页。
- (8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2007年)第17条:起草司法解释,应当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
- (83)参见前引①,陈甦文,第7、9页。
- (84)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8年)第19条。
- (85)参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6年)第63条第2款。
- (86)参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7年)第53条第2款。
- (87)参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解答》(2010年)“问题1”。
- (88)参见前引①,陈甦文,第3页。
- (89)杨炼:《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9页。
- (90)参见前引①,陈甦文,第13页。
- (91)孙谦:《发挥司法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 (92)参见布迪厄:《法律的力量——迈向司法场域的社会学》,强世功译,载《北大法律评论》1999年第2辑。
- (93)陈春龙:《中国司法解释的地位与功能》,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1期。
- (94)例如,我们检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发现其内容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基本一致。考虑到后者公布在前,有理由认定二者之间可能存在借鉴与被借鉴的关系。
- (95)参见前引①,陈甦文,第10页。
- (96)汤唯、雷振斌:《论立法政策取舍与利益衡量》,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