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改革理念的确立,决定了其体制发生由"限定市场、余外政府"模式向"限定政府、余外市场"模式的结构翻转,也决定了今后商法建构中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原则、思路与重点。应当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需要、政府与市场的应有能力、商法宗旨及实现机制,确定商法机制中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定位。政府在商法机制中应实现职能转型,识别功能上政府由监护转向服务,选择功能上政府由主导转向辅助,规制功能上政府由管制转向治理,调控功能上政府由直接转向间接。
关键词(KeyWords): 商法建构;政府与市场;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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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陈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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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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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4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
- 4《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
- 5前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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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前引1。
- 8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理论思考和对策建议》,载《法学研究》1993年第6期。
- 9有学者认为,“《民法通则》不是一部纯民法的规范文件,它的许多内容涉及到商法规定,尤其商主体和商行为的一般原则,在《民法通则》中都不同程度涉及到。”参见范健:《略论中国商法的时代价值》,载《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
- 例如,虽然2005年证券法已做重大修订,有学者仍然认为,“现行《证券法》规范保障政府管制权力有余,而体现证券市场主体设立自由和交易自由不足;政府主导市场作用明显,而市场决定作用不见。”参见顾功耘:《〈证券法〉修改应该坚持市场化方向》,载《证券法苑》(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31-32页。
- 有学者评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新《公司法》取消了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管制,已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事宜,完全交由股东自治,更加尊重了股东的自治地位。”参见邹海林:《我国司法实务应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载《法律适用》2014年第5期。
- 金碚:《市场经济中程阶段的市场经济再学习》,载《江淮论坛》2014年第1期。
- 施天涛:《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与公司法的修改》,载《中国法律》2014年第1期。
- 陈甦、陈洁:《证券法的功效分析与重构思路》,载《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5期。
- 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4年2月24日第2版。
- 周友苏:《新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7页。
- 《公司法》(1993)第135条;《公司法》(2005)第132条。
- 参见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公司法面临的转变》,载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 江平、张礼洪:《市场经济和意思自治》,载《法学研究》1993年第6期。
- 前引,李克强文。
- 王保树:《竞争与发展:公司法改革面临的主题》,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3期。
- 范健、王建文:《商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44页。
- 邹海林:《2007年商法学重大问题研究述评》,载《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8年第1期。
- 王保树:《商法的改革与变动的经济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74页。
- 参见钱玉林:《商法的价值、功能及其定位》,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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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飞虎:《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论》,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 黎江虹:《知识论视域下政府与市场关系之辨思》,载《中外法学》2010年第1期。
- 张红凤、杨慧:《规制经济学沿革的内在逻辑和发展方向》,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 前引,应飞虎文。
- 前引,黎江虹文。
- 前引,金碚文。
- 《公司法》(1993)第78条第二款、第23条第二款。
- 孙笑侠、郭春镇:《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适用》,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 前引,邹海林文。
- 甘培忠、吴韬:《论长期坚守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核心价值》,载《法律适用》2014年第6期。
-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规定》(2014)第2条第一款、第二款。
- 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第20条第二款、第21条第二款规定应提交的文件中,均未包括验资报告。
- 蒋大兴:《隐退中的“权力型”证监会——注册制改革与证券监管权之重整》,载《法学评论》2014年第2期。
- 《证券法》(2005)第124条,《保险法》(2009)第68条。
- 前引,王保树文,第5-6页。
- 前引,王保树文。
- 前引,邹海林文。
- 杨松:《后金融危机时代银行法面临的问题及其完善》,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11期。
- 郑彧:《论证券发行监管的改革路径》,载《证券法苑》(第5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54页。
- 参见陈甦、陈洁:《中国证券法律责任制度实施效果评析》,载《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2(201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09页以下。
- 前引,陈甦、陈洁文。
- 谢增毅:《政府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论》,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3期。
- 彭冰、曹里加:《证券交易所监管功能研究》,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1期。
- 高西庆:《论证券监管权》,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5期。
- 虽然1998年证券法规定股票发行采用核准制,但在其实施后的几年里,对股票发行仍然实行有计划经济色彩的“通道制”等。参见陈洁:《证券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63页。
- 《商业银行法》(2003)第31、38条。
- 《证券法》(2005)第42条。
- 《保险法》(2009)第75条。
- 赵万一、赵吟:《论商法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载《现代法学》201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