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我国刑法采取的犯罪参与体系是不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单一制,即单一犯罪人体系。与其他采取单一制国家的刑法不同,我国刑法将所有参与共同犯罪的人分为主犯与从犯两大类,分别给予轻重不同的处罚。这既突出了共同犯罪在处罚上不同于单个人犯罪的特点,又弥补了区分制根据参与行为的形式来确定处罚轻重的缺陷。与区分制相比,它不仅不存在难以区分正犯与共犯的问题,而且具有定罪更为科学、处罚更为合理、操作更为简便的优越性。其主要缺陷在于,主犯与从犯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导致在处理具体共同犯罪案件时,要由司法人员来做判断。由于没有客观的判断标准,难免带有主观随意性,很可能出现判断失误或执法不公的现象。但这一缺陷可以通过完善立法与合理司法来弥补。
关键词(KeyWords): 中国特色;犯罪参与;共同犯罪;体系;主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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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刘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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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采取区分制的国家有德国、瑞士、法国、西班牙、荷兰、日本等;而采取单一制的国家有奥地利、挪威、丹麦、意大利、瑞典、巴西、前苏联、捷克等。参见柯耀程:《变动中的刑法思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1页。
- ②参见黄荣坚:《基础刑法学(下)》(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88页。
- ③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编:《刑事法热点问题的国际视野》,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9页。
- ④参见[日]山中敬一:《刑法总论Ⅱ》,成文堂1999年版,第743页。
- ⑤德语称之为“Tater”,我国学者大多将其翻译为“正犯”,但我国台湾学者柯耀程教授将其翻译为“行为人”,黄荣坚教授认为,这“应该是比较贴切于德文文义的译法。不过此处所谓的行为人指的是犯罪行为人,所以就直接称之为犯罪人”。参见前引②,第492页。
- ⑥参见前引①,柯耀程书,第184-185页。
- ⑦参见江溯:《犯罪参与体系中的行为概念与行为人概念》,载《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 ⑧参见陈兴良:《共犯论:二元制与单一制的比较》,载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编:《刑事法热点问题的国际视野》,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5页;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54页。
- ⑨参见林山田:《刑事法论丛(二)》,台湾大学法律系1997年发行,第351页。
- 参见刘洪:《两类犯罪参与体系理论比较研究》,载《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5期。江溯:《犯罪参与体系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53页。
- 前引②,黄荣坚书,第491页。
- 参见[日]高桥则夫:《共犯体系和共犯理论》,成文堂1988年版,第6页。
- 前引⑧,陈兴良书,第154-155页。
- 前引,高桥则夫书,第33页。
- 前引,高桥则夫书,第33页。
- 参见钱叶六:《双层区分制下正犯与共犯的区分》,载《法学研究》2012年第1期。
- 参见柯耀程:《刑法参与论的发展与检讨》,载刘明祥等主编:《刑事法探究》(第四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06页。
- 该案事实如下:一位未婚生子的母亲,因迫于多方压力,决意将自己刚生下之婴儿杀死。但由于产后虚弱,加上自己下不了手,便恳求其妹代为行事。并告知其妹,可以利用其为婴儿洗澡时,将婴儿溺死在澡盆中,尔后佯称婴儿系出生后自然死亡。其妹因不忍心见其为一个非婚生婴儿如此痛苦,遂答应其要求,而将婴儿溺死。
- 前引,柯耀程文,第411-412页。
- 参见刘艳红:《论正犯理论的客观实质化》,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4期。
- 前引,柯耀程文,第412页。
- 前引,钱叶六文。
- 参见[日]西田典之:《共犯理论的展开》,成文堂2010年版,第22页。
- 前引②,黄荣坚书,第494页。
- 胁从犯是从犯之中的一种特别从宽处罚类型。我国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通说认为,如果被胁迫参加犯罪后,在犯罪时成为积极参与者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则不能认定为胁从犯,这就意味着只有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的人,即是从犯并且是因受胁迫而参加犯罪的,才能成为胁从犯。
- 参见[日]龟井源太郎:《正犯与共犯的区别》,弘文堂2005年版,第120-128页。
- 所谓望风行为,是指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在犯罪现场或附近,为他人实行犯罪而实施的放哨、观察周围动静、通风报信的行为。
- 前引,龟井源太郎书,第180-183页。
- 参见陈家林:《共同正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
- 前引,钱叶六文。
- 转引自江溯:《关于单一正犯体系的若干辩驳》,载《当代法学》2011年第5期。
- 前引,江溯文。
- 参见柯耀程:《参与与竞合》,元照出版公司2009年版,第44-45页。
- 参见高铭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09页。
- 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205页。
- 前引,高铭暄、马克昌主编书,第200页。
- 参见曹坚:《从犯问题研究》,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页。
- 参见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14页。
- 参见吴光侠:《主犯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07页。
- 前引,高铭暄书,第207页。
- 现行刑法对于从犯的处罚规定,只是删除了原法条中的“比照主犯”一词。
- 参见王志远:《我国参与犯处罚原则及其实践困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