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在比较法上,关照于中国问题的诉讼证据种类区分制度的基本差异是:专门规定法律条文有无有别;种类数量多少各异;证据的总体指涉范围宽窄不同。对此,不能简单的从可通约的一般诉讼认识规律的逻辑角度来评价各种分类制度的优劣,而应当尽量从各种特定的制度语境逻辑来分析其分类制度的相对合理性。依此来看,有关的理论认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基于诉讼制度及其观念的整体变革,中国的诉讼证据种类区分制度有改革的可能和必要。
关键词(KeyWords): 诉讼证据种类;区分逻辑;认识论;制度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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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周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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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参见周洪波:《修正的事实说:诉讼视野中的证据概念新解》,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2期。
- [3]关于德国法律中专家分别承担的两种证据角色的区别,可参见[德]罗科信:《刑事诉讼法》,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62-263页。
- [4]“职权主义”的概念使用往往存在着问题,相关的研究可参见左卫民:《职权主义:一种谱系性的“知识考古”》,载《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2期。
- [5]参见周洪波:《刑事证明标准问题之争中的四大误区》,载《清华大学》2008年第5期。
- [6]关于司法体制对证据运用和事实认定可接受性的影响,可参见[美]达玛什卡:《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郑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6-77、92-93页。
- [7]参见[美]菲尼、[德]赫尔曼、岳礼玲:《一个案例两种制度——美德刑事司法比较》,郭志媛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342页。
- [8]关于中国刑事庭审调查程序是一种什么形态,学界有不同的说法,本文采用了龙宗智教授的称谓。参见龙宗智:《论我国刑事庭审方式》,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
- [9]参见林钰雄:《严格证明与刑事证据》,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14-240页。
- 10参见前引[7],第340页。
- 11参见龙宗智:《返回刑事诉讼研究的始点——刑事诉讼两重结构理论重述》,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2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7-416页。
- 12参见周洪波:《证明标准视野中的证据相关性——以刑事诉讼为中心的分析》,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2期。
- 13参见张成敏:《案史:西方经典与逻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242-258页。
- 14参见[英]麦克埃文:《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蔡巍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159页。
- 15参见裴苍龄:《再论证据的种类》,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11期。
- 16参见前引15。
- 17参见前引[1]。
- 18参见龙宗智:《证据分类制度及其改革》,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5期。
- 19参见裴苍龄:《论证据的种类》,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5期。
- 20参见前引15。
- 21参见前引18。
- 22参见陈嘉映:《事物,事实,论证》,载陈嘉映:《泠风集》,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173-182页。
- 23参见前引18。
- 24参见前引18。
- 25参见前引18。
- 26参见前引[9],第227-228页。
- 27参见前引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