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着重考察"公案"这类特定案件的司法过程,从中观察和分析中国司法的政治力学现象。文章分析了民众、媒体、为政者和司法官四个主体及其相互间的角力关系,分析了民意对司法的影响,分析了司法与媒体的关系。认为司法与民意、媒体的角力,不能仅仅基于司法独立原则,而应当强调被告公平受审权。总之,司法的政治力学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司法的政治角力应当加以规制;通过制度设计,有的关系可以回归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仅会有更好的法律效果,还会有更好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KeyWords): 公案司法;民众;媒体;为政者;政治力学
基金项目(Foundation):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国家211第三期建设项目“转型期法治的理论、制度和实践”;; 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项目“司法与民意和谐的程序机制”;; 2010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重大课题“言论自由与网络舆论法律问题研究(CLS-A1003)的经费资助
作者(Author): 孙笑侠;
Email:
上一篇: 民事诉讼合并管辖立法研究
下一篇: 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的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