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在刑事诉讼中,我国的检警关系是一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这种关系模式对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和目的起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这种检警关系明显存在着问题。为解决我国检警关系上的问题,不少学者提出了多种改革方案,这些方案仍值得商榷,笔者尝试性地提出"以强制性侦查监督为主导、以建议性侦查监督为补充的检察引导侦查的检警关系模式"。
关键词(KeyWords): 检警关系;侦查监督;司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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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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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参见陈兴良:《限权与分权: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警察权》,载《法律科学》2002年第1期。
- ②转引自林钰雄:《检察官在诉讼法上的任务与义务》,载《法令月刊》第49卷第10期(1998)。
- ③参见高一飞、陈海平:《我国侦查权多重制约体系的重构》,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 ④参见龙宗智:《论配合制约原则的某些“负效应”及其防止》,载《中外法学》1991年第3期。
- ⑤前引④,龙宗智文。
- ⑥参见何家弘:《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检警关系》,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3期。
- ⑦参见万毅:《侦诉一体化:我国检警关系之重塑》,载《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 ⑧参见陈卫东、郝银钟:《实然与应然——关于侦检权是否属于司法权的随想》,载《法学》1999年第6期。
- ⑨该模式多为刑事法学者所主张。如陈兴良:《诉讼结构的重塑与司法体制的改革》,载《人民检察》1999年第1期;陈卫东、郝银钟:《侦、检一体化模式研究》,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陈卫东、郝银钟:《实然与应然——关于侦检权是否属于司法权的随想》,载《法学》1999年第6期;郝银钟:《论法治国视野下的检警关系》,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 10参见陈卫东、郝银钟:《侦、检一体化模式研究——兼论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
- 11参见陈兴良:《检警一体:诉讼结构的重塑与司法体制的改革》,载《中国律师》1998年第11期。
- 12参见郝银钟:《论法治国视野下的检警关系》,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 13前引⑧,陈卫东、郝银钟文。
- 14参见杨宗辉、周虔:《“检警一体化”质疑》,载《法学》2006年第5期。
- 16参见龙宗智:《理论反对实践》,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5-40页。
- 17参见龙宗智:《评“检警一体化”兼论我国的检警关系》,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 18参见刘月进:《我国现行检警关系模式评析》,载《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 19宋英辉、张建港:《刑事程序中检、警关系模式之探讨》,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2期。
- 20前引17,龙宗智文。
- 21刘晓东:《我国检警关系完善新探》,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 22参见种松志:《检警关系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版,第240页。
- 23参见龙宗智主编:《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50-151页。
- 24前引23,龙宗智书,第1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