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证据矛盾普遍存在。包括证据内的矛盾与证据间的矛盾、证据与事实的矛盾、证据与情理的矛盾。这些矛盾可以区分为根本性矛盾与非根本性矛盾、冲突性矛盾与差异性矛盾等。矛盾产生的原因包括事物的多样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主客观双重局限。出现矛盾或者过于一致没有矛盾都有助于我们发现疑点避免错案,而解决矛盾的过程就是证明的过程。应对矛盾,需要有效地排除、合理地解释、充分地证明以及适当地容忍。在有矛盾时确定事实,应注意所认定的事实不存在与确凿事实与情理的矛盾,不存在不能合理解释,无法排除与解决的根本性矛盾。或者虽然存在证据矛盾,但证据体系足以建立内心确信,排除合理怀疑。
关键词(KeyWords): 证据;矛盾;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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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基金资助
作者(Author): 龙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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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毛泽东:《矛盾论》,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80页。
- [2]这里实际上是借用毛泽东的说法以表明案件间证据矛盾的普遍性。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所称的矛盾是一种辩证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而本文所指的矛盾是一种逻辑矛盾,是在形式逻辑意义上的矛盾。
- [3]参见龙宗智:《印证与自由心证———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模式初探》,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
- [4]参见刘永富:《真假论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4页。
- [5]根据经验与实验,药物、饮酒、疲倦、压抑感、疾病、伤害以及对事实的期望等因素,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证人的观察认知以及记忆的能力。See Marcus Stone:ProofofFact in Criminal Trials,P48-61,W.GREEN&SON LTD,1984.
- [6]参见前引[4],第35页。
- [7]参见《佘祥林有罪推定全记录》,载《新京报》2005年4月14日。
- [8]“交叉询问”被英美法学者誉为发现真实的最重要的法律装置。交叉询问具有双重目的,即建构本方的案件事实和弱化与摧毁对方构造的案件事实。而实现后一目的的方式是进行反对性交叉询问,其机理就在于证据矛盾对于证据与事实的判断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在法庭上,诉讼者应当有效运用“交叉询问”发现矛盾。
- [9]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12月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9条第4项关于审查起诉的规定明确要求,“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据此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 10参见吴宏耀、魏晓娜:《诉讼证明原理》,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58页。
- 11转引自刘福谦:《排除四对矛盾可有效减少错案发生》,载《检察日报》2006年8月15日。2006年8月前后广泛报道的美国“小美后”案也属同样情况。10年前发案的美国6岁“小美后”琼妮贝特被奸杀案,在2006年8月被宣告“破案”,已“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卡尔于8月16日在泰国被捕并被:解回美国。然而在8月28日,警方DNA鉴定结论证明被害人身上遗留的疑犯DNA并不属于卡尔。对卡尔杀人控罪被撤销。参见《美国谋杀童星案大转折嫌疑犯DNA检测不符》,载《中国日报》2006年8月29日。
- 12参见刘宏:《恐惧没有形状》,载《博览群书》2005年第5期。
- 13对此,司法实践有明确的要求。如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6条第3项明确规定,“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 14参见张家成:《唐山二级警督冤狱867天》,载《法制早报》2005年2月1日;王健、马竞:《唐山民警涉嫌刑讯逼供案实录》,载《法制日报》200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