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确立了税收优先权制度,这对于保障国家税收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但该条对如何协调税收优先权的效力冲突,规定过于简略,缺乏操作性。笔者特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得出如下结论:(1)坚持国税优先于地税原则,在同一税种或同顺序的税收之间,实行税收"扣押优先"或"交付请求优先";(2)税收优先于普通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税收与抵押权、质权之间,原则上依据权利设定的时间决定先后顺序,但土地增殖税和关税应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留置权具有绝对优先于税收债权的效力;(4)协调税收优先权与私法优先权的效力冲突,应分四种情况区别对待。
关键词(KeyWords): 税收优先权;效力;冲突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曹艳芝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郑玉波:《民商法问题研究》(1),台湾三民书局1994年版,第286页。
- ①我国有学者认为附纳税担保的税收不具有更优的效力(参见张伟、杨文风:《税收优先权问题研究》,载《财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58页),如果是这样,纳税担保就无任何意义。
- ②熊伟:《税收优先权研究》,载《珞珈法学论坛》(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4-185页。
- ③[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352页。
- ①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49-350页。
- ①张守文:《论税收一般优先权》,载《中外法学》1997年第5期,第47页。
- ②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48-362页。
- ③《阿尔及利亚民法典》第986条第2款,尹田译,中国法制出版社、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4月版。
- ①[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353-354页。
- ①熊伟:《论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竞合》,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4期,第36-37页。
- ②私法优先权指民法和商法中规定的优先权,为行文的方便,在没有特别说明时,均指私法优先权。
- ①[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355-356页。
- ②《日本地方税法》,吴炳昌译,安树敏校,张富珍主审,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2-33页。
- ③一般优先权保护的范围,只应针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基本人权或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因此,立法上应严格限制一般优先权的种类。
- ①熊伟:《论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竞合》,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4期,第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