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我国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其表现为不动产登记机关呈分散状态 ,且对登记机关无责任约束、登记官员素质低、收费高等重大缺陷。结合我国目前实际 ,应当以原土地登记部门为基础 ,在土地管理部门内部建立起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登记局 ,配备同质化的登记官员 ,严格登记机关的责任。我国还应建立不动产资料信息公开制度
关键词(KeyWords): 不动产登记;同质化;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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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王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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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页
- 参见谭兵、王志胜:《论法官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3期。
- 李鸿毅:《土地法论》,台湾三民书局1999年版,第221-222页。
- 陶百川等:《六法全书》,台湾三民书局2001年版,第1717、1738页。
- 余能斌主编:《现代物权法定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13页。
- 王利明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86-187页。
- ①王利明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