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如何坚持市场取向 ,实现根本性的制度突破 ,这是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制定《行政许可法》的一个重大方向性问题。本文尝试提出建立我国新型行政许可制度的建设性方案和创新思路。文章论述了上海浦东新区试行的告知承诺制的价值、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提出并论证了实行一个部门许可是解决当前多头许可的根本性出路问题 ,探讨了创建政务服务局、实行后置许可、进行网络化许可和采用默示许可等其他制度创新措施。
关键词(KeyWords): 行政许可;市场取向;告知承诺;一个部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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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袁曙宏,杨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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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鉴于国内将“审批”与“许可”两个概念互用的现状,本文未将二者加以严格区分。不过,为与拟定中的《行政许可法》相一致,本文倾向并主要采取“许可”一词,仅在用词便利的情况下使用“审批”一词。
- 详见《关于浦东新区企业设立、开业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意见》,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报》(试刊),2001年第4期,第35-37页;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浦府[2001]175号《浦东新区企业设立、开业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细则》。
- 参见卞苏徽等:《走向现代化的行政改革———深圳政府体制创新之路》,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76-79页。
- 周志忍等:《当代国外行政改革比较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2页。
- 参见余凌云:《行政契约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 政府管理与企业经营的传统对立和隔阂被打破,在政府管理中引入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以企业家的精神改造政府”,也成为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流行做法。参见刘靖华等:《政府创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0-187页。
- 参见周志忍等:《当代国外行政改革比较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94-95、113页。
- 参见杨悦新:《理性看待辩诉交易———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宋英辉教授》,载《法制日报》2002年4月28日。
-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浦东新区因告知承诺仅引发了一起行政诉讼,但最终也在各方协调下以原告撤诉告终。因此,告知承诺的性质如何、法律责任是否因申请人承诺而转移、法院对此案做何裁判等一系列问题,未能在司法领域中得以展开。
- 《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报》(试刊),2001年第4期第7页。该方案于2001年9月28日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批准,并于2001年10月10日实施。
- 参见[法]让·玛丽·韦尔林:《法国关于行政许可程序的行政规定》(2001年行政法律制度国际研讨会论文)。
- “大部制”是指将同级政府关联密切的职能,集中归一个大的部门统一行使。它已为美、英、法、德、日等西方主要国家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普遍采用。“大部制”有助于降低政府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减少事务在政府部门之间的运作环节和运作部门。有关我国地方政府大部制的方案设计,参见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主持的课题《上海浦东新区创新政府体制和管理模式综合报告》。
- 自1999年初浙江省金华市设立市政府集中办事大厅以来,全国至少有14个省市的上百个地市县纷纷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参见马克:《‘政务超市’:突破与困扰并存》,载《南方周末》2002年5月23日)。
- 参见马克:《‘政务超市’:突破与困扰并存》,载《南方周末》2002年5月23日。
- 中国社会科学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课题组:《从‘统治’到‘治理’的重要一步》,载《南方周末》2002年5月23日。
- 详见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2月13日通过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
- 参见[法]让·玛丽·韦尔林:《法国关于行政许可程序的行政规定》(2001年行政法律制度国际研讨会论文)。
- 法国有关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决定时,必须在收到请求时给予收据,指出承办该案的公务员或机关,指出若干时间内不作回答可以视为拒绝或接受等相关事项。如果没有给予收据并指出相关事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回答决定无效。对此,请参见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