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识别谎言是司法人员的基本职能;人类在数千年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在探索识别谎言的有效方法。测谎仪是一种科学的心理测试仪器,但是其结论并非百分之百的准确。测谎技术是犯罪侦查技术的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侦查科学化程度的途径之一。测谎技术可以在犯罪侦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测谎结论能否成为诉讼中的证据,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应该给测谎结论以正确定位:它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证据,而且是“有限采用"的证据。
关键词(KeyWords): 说谎;测谎;证据;有限采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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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何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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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美]阿尔弗雷德·刘易斯:《血痕弹道指纹探奇》,何家弘译,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
- ②参见何家弘:《同一认定──犯罪侦查方法的奥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0-21页。
- ③ 参见[美]尤金·布劳克:《刑事侦察百年奇观》,张鸣等译,群众出版社1990年版,第134-140页。
- ①参见澳大利亚:《The Queensland Poice Union》,June,1997。
- ①参见澳大利亚:《The Queensland Poice Union》,June,1997。
- ②同①。
- ①参见“测谎仪还能办案吗?”,载《北京晚报》2001年9月26日。
- ① 参见[美]乔恩·华尔兹:《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2-462页。
- ②同①
- ③同①。
- ①参见[美]乔恩·华尔兹:《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2-462页。
- ②同①。
- ①参见[美]乔恩·华尔兹:《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2-462页。由于该 书的中文译本中有不准确和不明确之处,所以笔者在撰写本文时主要依据该书的英文原本。
- ②参见澳大利亚:《The Queensland Police Union》,June,1997。
- ③[日]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9页。
- ④参见贺晓彬:《测谎结论的证据价值》,载《证据学论坛》(第一卷),何家弘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第400 页。
- ⑤ Black's Law Dictionary (Seventh Edition), West Publishing Co. 1999, p. 48.
- ⑥何家弘、张卫平主编:《外国证据法选译》(下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10月版,第5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