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春秋时期法律形式具有 :原生性和以前例为基本存在形态的特点。这些特点说明 ,春秋时期的法在总体上不是成文法 ,春秋法制不是成文法制 ,即使是在郑国铸刑书、晋国铸刑鼎之后也依然如此。在春秋的晚期 ,法律形式出现了成文化的趋势 ,这主要表现在 :(1 )典、常、法、则等法律形式的应用呈现衰颓趋势 ;(2 )誓、令等直接同国家权力相联系的法律形式越来越活跃 ;(3)尝试建立成文法典的活动越来越频繁
关键词(KeyWords): 春秋;法律形式;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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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徐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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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 拙作《战国前法的形式、生成及其时代特点》对除礼和刑之外的其它 1 0种法律形式做了初步的考查。 (见《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 997年第 6期 )未讨论礼和刑是因为这两者作为那个时期的法律形式是显而易见的。本文对春秋时期的法律形式的论述仍以这篇习作的考察为基础。
- 拙作《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与法制和成文化》曾论及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的变化对法律成文化的要求及其为法制成文化所创造的条件 (见《中国历史上的法制改革与改革家的法律思想》 ,山东大学出版社 1 999年版 ,第 1 4-4 6页 )。
- 武树臣先生认为 ,春秋时期郑、晋公布的法律是新式法典 ,而西周的法是贵族性的判例法。 (见武树臣 :《从判例法时代到成文法时代》 ,载《武树臣法学文集》 ,光明日报出版社 1 998年版 ,第 2 83-2 90页。)李力先生曾论述春秋时期成文法产生的条件问题 ,也把成文法的产生确定在春秋时期。 (见李力 :《论春秋末期成文法产生的社会条件》 ,载《法学研究》1 990年第 3期。)
- ① 《左传·襄公 3年》。
- 此典取自晋国随武子对楚敖“能用典”地评价。 (《左传·宣公 1 2年》)。
- 指楚国子木所述祭祀用牛、羊、豚犬、鱼炙、脯醢等物品的做法。 (《国语·楚语上》)。
- 指《国语·鲁语上》所载展禽所述、郊、祖、宗、报等祭祀。
- 《左传·昭公 2 5年》。
- 《说文·卩部》。
- 《左传·隐公元年》。
- 《尚书·费誓》。
- 《左传·定公 8年》。
- 《左传·哀公 7年》。
- 《左传·僖公 33年》。
- 《左传·襄公 1 4年》。
- 《国语·周语中》。
- 《左传·僖公 4年》。
- 《左传·哀公 1 1年》。
- 《左传·定公 1 4年》。
- 《国语·鲁语上》。
- 《左传·宣公 1 2年》。
- 《左传·襄公 1 4年》。
- 《左传·文公 1 8年》。
- 《左传·昭公 1 6年》。
- 《左传·僖 2 6年》。
- 《左传·昭公 4年》。
- 《国语·周语中》。
- 《左传·哀公 1 1年》。
- 《左传·定公 4年》。
- 《国语·周语上》。
- 《国语·齐语》。
- 《左传·宣公 1 2年》。
- 武树臣先生称西周、春秋为中国历史上的“判例法时代”。 (见武树臣等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北京大学出版社1 994年版 ,第 1 69-2 57页。)此说忽略了这样一个关键问题 ,即判例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武先生等所列举的“殷彝”、“御事”等都是没有约束力的事例。
- 《左传·昭公 4年》。
- 《左传·襄公 2 5年》。
- 《左传·昭公 30年》。
- 《国语·周语中》。《左传·昭公 7年》。
- 《左传·昭公 6年》。
- 《史记·秦本纪》。
- 《左传·昭公 6年》。
- 《左传·哀公 2年》。
- 《国语·越语上》。
- 《国语·越语下》。
- 《国语·越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