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诉讼领域法制化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司法鉴定的无序状态严重影响着我国诉讼立法价值追求的实现。通过立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诉讼领域法制化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本文从现代诉讼立法的价值追求出发,对我国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鉴定级别制度、鉴定主体的资格确认、鉴定决定权和委托权的行使以及司法鉴定结论的法庭质证等司法鉴定制度提出了系统化的立法构想;也对我国司法鉴定的立法方式和立法规格提出了基本的主张。
关键词(KeyWords): 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立法完善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刘之雄,唐金波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