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78位法律硕士生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称2010级学生的新生奖学金是9000元,2011级学生却只有2000元,校方相关行为违法,并要求补发之前的奖学金。法院以学校非行政机关为由未立案。校方称,奖学金降低是由于教育部拨款取消,尊重学生起诉权(12月13日《京华时报》)。 长期以来,传统教育对学生一直宣教“尊师重道”,起诉学校这样的行为也算是一种“忤逆”。但是,中国政法大学却有78位法律硕士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因则是这些学生要求补发奖学金。虽然法院未予立案的结果令人感到有些遗憾,但在笔者看来,中国政法大学这78位法律硕士的做法却足够鼓舞人心——这是我们极少看到的学生集体起诉学校事件,体现了当下我国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长。 每一位大学生,几乎都有难以割舍的“奖学金情结”。奖学金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成绩,是最容易令人羡慕的荣誉之一。上过大学的人几乎都曾为了奖学金努力过。因此,每一所大学在处理奖学金事宜时,都要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唯公平至上。否则,就会招来很大的民愤。近些年来,因为奖学金被克扣等问题而曝光的新闻并不少见,许多学生是敢怒而不敢言,更不用说把学校告上法院了。 将学校告上法院,体现了法治社会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维权意识的增长。也可能有人说,这些学生是法律硕士,维权意识比其他专业的大学生强一些是自然之事。然而,即便是法律硕士,也并不是维权意识就注定要强。许多学生和许多大学教授一样,喜欢避世,喜欢犬儒式的生活,遇到事情不敢抛头露面,甚至不敢多说一句话。可是,大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他们从来都不是行政化大学的小猫小狗,他们有自己的权利诉求,并且他们有权利表达这样的诉求。如果遇到不公之事,大学也应该成为被告。 坦白讲,大学其实也是一个小社会,尤其是对于当下大学而言,因为严重的行政化、官僚化,大学里也有我们所说的官与民。大学里有一些学校版本的“社会衙门”,而众多大学生则像按专业、院系划分的市民。虽然大学中的管理权力远远不及社会中一些职能部门的权力大,但是可以肯定,再小的权力也需要约束,如其不然,一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腐败事例或是不公现象。 中国政法大学官方的态度也值得钦佩——尊重学生起诉权,起诉是合法权利。这样的姿态,体现了一所政法院校应有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姿态。 大学精神,一直以来是经常被提及的词。因为教授变“叫兽”、学术腐败、论文抄袭等诸多问题,使得社会舆论每每提起大学精神便习惯性地加上“沦丧”一词。但实际上,除了提到大学精神,我们还应该提到“大学生精神”。他们是时代的骄子,应当成为时代的先锋。他们理应有扬帆激浪的勇气和魅力,更应该勇敢地拿起手中的武器,勇于向大学问题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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