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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权高于产权与风俗?
日期:19-05-30 来源: 作者:admin

    动物保护分子跟玉林的“荔枝狗肉节”缠上了。其实,此节日并非这些人所宣传的是官方主办的,只是当地过夏至节日的传统民俗而已。2014年6月10日,十余名不明身份者想从玉林某狗肉商户里强行带走活狗,冲突从线上走向线下。在这些人报警之后,商户向民警与当地食药监管部门出示了检疫证件。但这些人认为处置不公,愤然踢坏商户大门。目前,为避免与动保分子冲突,玉林狗肉餐馆普遍遮盖了招牌上的“狗”字。狗权高于产权,高于风俗?

    正方:狗是人类的朋友,朋友怎么能用来吃呢?从学理上讲来,狗是伴侣动物,与作为食物的猪牛羊是不一样的。吃后者我们不会有情感上的障碍与道德上的不安,但吃狗肉就显得很残忍。不让虐杀狗与吃狗肉,本质上是为了守护我们的同情心,守护文明的尊严,确立道德与文明的底线。世界上许多国家禁止吃狗肉,大陆迟早要跟进,这些去玉林救狗的人是先行者,做得对。

    反方:所有的动物一律平等,一些动物比另一些动物更平等?印度教徒不吃牛肉,佛教徒不沾荤腥,这些戒律至少还有宗教教义与习俗的支撑,哪个主流宗教禁止吃狗肉了?世上明文立法禁止吃狗肉的只有香港。狗粉硬要把自己的偏好与价值观强加给其他社会成员,公然去一个吃狗肉是习俗的地方去抢狗,根本没有把产权与法律放在眼里,根本不尊重一个地区人民的风俗。

    正方:吃狗肉的习俗就不可撼动了?野蛮的习俗迟早要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宠物狗在现代社会具有其他动物不可替代的情感慰藉功能。许多人称自己养的狗为“儿子”、“女儿”,虽然是比喻意义上的,但也反映了狗至少能够部分替代子女的情感寄托与慰藉功能。其他人少吃一种动物不行吗,为什么要冒犯这些人呢?狗即使算是私有财产,也不能被当作食物,这是趋势。

    反方:一些人把狗当宠物,一些人把狗当食物,互相尊重对方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不是很好吗?因为自己把狗当宠物了,就觉得别人把狗当食物就是冒犯自己,别人过你一样的生活才是尊重你,也太霸道了吧?依据同样的逻辑,把狗当食物的人强迫你吃狗才意味着你尊重他咯?你宠你的狗,别人吃别人的狗,那叫文明;你宠你的狗,不许别人吃狗,那是动保法西斯。

    正方:问题是,狗肉从哪里来呢?还不是从养狗的那里偷来的。只要吃狗肉还是习俗,那宠物狗就不可避免被偷、被送上餐桌。所以治本之策就是禁止卖狗肉与吃狗肉,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当下就应该在社会上造成一个吃狗肉不道德不文明的氛围,让吃狗肉的人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吃狗肉的人少了,宠物狗被偷自然就少了。本次去玉林救狗的事件是一个很好的战略。

    反方:根据食客的描述,宠物狗不好吃,食客吃的是肉狗。中国许多地方都有吃狗肉的风俗,在需求的刺激下,早就出现了专门饲养肉狗的基地。本次玉林救狗的闹剧中,商户出示了检疫文书,救狗者只好耍无赖。还有宠物猪呢,那肉猪也不能吃了?至于偷狗,一是如果真发生了,那遛狗者拴狗绳了吗?二是救狗者认为狗是偷的,就敢强制检查与执法,真当自己警察了?

    【点评者说】中国当务之急不是推进动物权利之类的高阶议程,而是出台规范养狗的法律。禁养大型犬只,某些小区禁止养狗,某些街区禁止遛狗,禁止犬只吠叫扰民,出门遛狗要拴狗绳戴狗套,狗便溺了要清理,不论何种缘故狗咬人狗主要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不清理狗屎的狗主人判处社区服务,屡犯者剥夺养狗资格;不拴狗绳戴狗套的狗,任何人打死勿论,只要伤人狗主就要负责;城市小区养犬要牌照,狗主人支付牌照费,并定期给狗检疫,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中国每年因被狗咬得狂犬病致死的人太多了,人权总比狗权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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