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今天是:2024-04-20
当前位置: 首页 》《中国法学》目录与摘要
关于中央与地方法权限的划分
日期:19-06-19 来源: 作者:admin
摘要(Abstract):

本文结合我国的立法体制,探讨了中央的专有立法权,列举了政治、经济、重要行业管理、民事、商事、刑事、司法、国防、外交等方面应由中央立法的事项;探讨了地方立法的特定领域,认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市政、环保、旅游等事项主要应由地方立法,中央应向地方多开放一些立法领域;提出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变通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范围;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提出应坚持“根据”原则,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颁布引导、倡导和指引性规定来解决。

关键词(KeyWords):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许安标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关注我们
    中国法学杂志社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