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其中突出的特点是推进了刑事诉讼民主化的发展与进步,主要体现在:增强了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功能,吸收人类诉讼文明成果,顺应世界民主潮流,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活动进一步民主化,要求执法公平、公开、公正、严格、严明、严密;强化了诉讼监督机制,以维护司法的廉洁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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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王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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