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作者认为,股权是一种典型的财产权利,具有可转让性,为了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充分有效保护,它可以也应当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同时,作者对股权转让及强制执行的条件、作价、程序等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设想,以期对实际司法工作有所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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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张韬,魏青松,季俊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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