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八十年代,西方国家法学中出现了一种称为“女权主义法学”(feministjurisprudence)的思潮。传播这一思潮的人主要是法学院的女性教授和学生。她们并没有统一的观点,但共同要求提高妇女在社会上,特别在法律职业中的地位。从思想渊源上讲,有些人持自由主义观点,也有些人倾向西方法学界近年来盛行的“批判法运动”(critical lawstudies movement,简称CLS)。批判法学家的观点众说纷纭,他们被认为是法学领域中的“左派”,即具有较激进的政治倾向,反对法学界占主导地位的自由主义、形式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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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沈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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