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全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是:“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抓好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法学会的工作要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局,就必须遵循这个总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关键词(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邹瑜
Email:
上一篇: 破产和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下一篇: 关于增设破产案件若干审理程序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