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认为,要充分发挥刑法理论的服务和导向作用,不能仅仅满足于提出若干立法、司法建议或针对司法中的某些问题进行学理解释,而应同时在刑法基础理论方面展开更广泛更深入的研究探索,以期为刑法的修改与完善提供宏观的理论指导,繁荣刑法学研究。作者强调指出,我国刑法修改与完善的成效,除受当前政治经济形势制约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刑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化,有待于基础理论方面对某些关键性问题的突破。
关键词(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杨春洗;刘生荣;
Email:
上一篇: 国家赔偿立法探索
下一篇: 新时期刑事立法的反思及若干改进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