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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
日期:19-05-29 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学纪事

 

□2017年1月7日至8日,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主办的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婚姻家庭编子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研究会部分在京常务理事4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与会专家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家建议稿第二稿的条文,按照通则、监护、结婚、夫妻人身关系与财产制外的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制、离婚、亲子关系和收养的顺序进行了紧张、热烈地讨论,特别是对各组在起草、修改条文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7年2月6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4期(总第79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专家学者会前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审读,会上逐一发表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并对有关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2017年2月16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法学会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各级法学会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记职责使命,自觉服务大局,不断改革创新,切实保持和增强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作工作报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主持会议有关议程,副会长张鸣起、张文显等,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蒲增繁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各省级法学会、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各所属研究会负责人,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2017年2月20日,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简称“海研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本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海研会第二届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当选为会长,慕平、周宁等6人当选为副会长,尹宝虎当选为秘书长,卞建林等38位专家学者获选为常务理事,曹明德等124位专家学者获选为新一届理事。来自全国各地的15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这次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之后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20多位专家学者向大会报告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两岸关系新形势、两岸关系法治基础、两岸人民权利保障和台湾地区法制研究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17年3月1日,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终评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会长会议)审议投票,产生出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汪海燕、谢鸿飞、李学尧、林维、张翔、何志鹏、梁上上、蒋悟真、董坤、何其生。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按照姓氏笔划排序):王迁、王旭军、王志强、冯玉军、刘飞、刘计划、杜焕芳、杨东、何海波、初北平、陈柏峰、竺效、周江洪、封丽霞、胡铭、黄文艺、章志远、蒋大兴、程春华、廖永安。

 

□2017年3月4日,比例原则适用的跨学科对话学术研讨会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来自全国各地众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80余名专家学者,就比例原则的适用,从宪法、行政法、诉讼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多学科领域,进行了跨学科的探讨。会上22位报告人和22位与谈人围绕着 “公、私法视角下的比例原则”、“比例原则适用的实证研究”、“合比例性、权衡和理性”及“比例原则的适用方法与技术”四个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真知灼见,对比例原则的适用有了新的认识。会议认为,对于比例原则适用的诸多问题的研讨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比例原则在各个领域具体如何适用,未来怎样发展与变革,仍需大家共同在求索的道路上持续探索与争鸣。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民法总则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通过后,现行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民法总则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民法总则的表决通过,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第一步已经完成。第二步将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2017年3月17日上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5期(总第8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已有20余年。根据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结合新的业态、商业模式及时修订法律十分必要。修法的指导思想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妥善处理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完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市场监管体系。专家学者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具备了较好的立法基础,总体上值得肯定,但“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的必要性与科学性仍需进一步论证,应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要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精神相符。专家学者建议从立法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虚假交易行为的认定、行政监管体制、法律责任的设定、文字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7年3月17日,第443期民商法前沿论坛民法总则的制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四个一批”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研究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总则草案起草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作为全程参与立法机关《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研讨的学者,围绕《民法总则》的制定过程及具体内容作了主题报告。在本期论坛中,针对“《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的可圈可点之处”,“《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的继受、创新与所体现的中国特色”,以及“未来中国民事立法的走向”等问题,与会学者展开了热烈讨论。

 

□根据2016年5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精神和5月31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决定,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分则五个专项课题组成立。每个课题组设三到五名牵头人,其中一名牵头人为总负责人,合同组总负责人为王利明教授,物权组总负责人为崔建远教授,侵权责任组总负责人为张新宝教授,婚姻家庭组总负责人为夏吟兰教授,继承组总负责人为杨立新教授。专项课题时间紧、任务重,课题组全体专家在这一过程中,怀着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辞劳苦、全力以赴,按照要求于2017年1月向中国法学会提交了各分编建议条款。中国法学会项目领导小组对各组上报建议条款审核后报经会领导同意,于2017年2月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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