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界关于法学理论要不要更新的讨论,尽管各方面的观点有不少分歧,但我相信,这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百家争鸣,一定会促进我国的法学繁荣。真理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在各种观点的交锋之中,才能愈辩愈明。在此,作为主张传统法学理论必须更新的笔者,愿意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关键词(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张宗厚;
Email:
上一篇: 关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探讨
下一篇: 全民所有制企业租赁经营的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