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证明妨害乃指不负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基于故意或过失,以作为或不作为,妨害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之证明使其对要证事实之证明陷于不能,该妨害证明之人将被课以一定的不利益之法理。在制度层面上,证明妨害为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民事诉讼立法所明定,在其适用要件及法律效果上,学说、判例往往持不同见解,而这又缘于对证明妨害之法理基础的不同认识。本文以德国法为中心,对证明妨害之法理基础、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作了全方位的考察,并对今后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时如何增设证明妨害制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KeyWords): 证明妨害;诚信原则;可归责性;证明责任转换;证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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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占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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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关于德国普通法时期、帝国法院时期证明妨害的判例及其演进,参见[日]林昭一:《战前期ドィッ法における证明妨害论の生成と展开(一)、(二)》,载《民商法杂志》第126卷第3-5期。
- [2]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关于证明妨害之判例不少是涉及文书以外的证据方法,如仅当事人一方知晓事故中的目击证人之姓名、住址,拒绝向法院提供详细信息之事案(BGHNJW1960,821);当事人拒绝解除纳税顾问守密义务之事案(BGHLMNr.2);当事人拒绝同意银行及财政部门情报回复请求之事案(BAG NJW1975,408);被告主张原告所提交的鉴定书之内容违反原告之真实情况,为此要求原告重新接受鉴定,原告拒绝医疗鉴定人之检查之事案。vgl.Jauernig,Zivilprozeβrecht,S.198,25.Aufl,1998.[德]ア?レンス:《民事诉讼法の体系における证明妨害について》,[日]松本博之译,载《民商法杂志》第87卷第1期。
- [3]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关于过失证明妨害之判例有:A(电报事情),负证明责任之当事人主张合同之承诺乃适时到达,而能证明该主张的电报却为对方当事人所扔弃;B(X光片事件),能够主张原告关于医生诊断存在过失的主张的x光片于医院改造时为其职员当作毫无价值之废片扔掉了,尽管医生对其进行了妥善的保管。C(棉球事件),医生进行第一次手术时将止血用之棉球遗留在病人之伤口处,该棉球在随后进行的第二次手术中被同一医生取出并扔掉。参见[日]小林秀之:《民事诉讼における诉讼资料.证据资料の收集———主要事实.间接事实の区别と文书提出命令.证据保全を中心として(三)》,载《法学协会杂志》第97卷第8期。
- [4][德]ア?レンス:《民事诉讼法の体系における证明妨害について》,[日]松本博之译,载《民商法杂志》第87卷第1期。
- [5]姜世明:《证明妨碍制度之研究———民事诉讼法第282条之一之发展评估》,载《万国法律》2001年第2期。
- [6]参见前引[4]。
- [7]参见前引[4]。
- [8]参见前引[5]。
- [9]日本学者认为,诚信原则违反说能够依据事案之特殊性弹力地融通地解决证明妨害问题,以其为根据甚为妥当。参见[日]小林秀之、原强:《民事诉讼法》,弘文堂2005年版,第169页。
- 10骆永家:《证明妨碍》,载《月旦法学教室》2001年第2期。
- 11参见前引[5]。
- 12参见前引[4]。
- 13参见前引[5]。
- 14德国于1977年修正其民事诉讼法时,修正委员会在其报告中提议将第286条修正为关于证明妨害的一般规定,其内容是:若当事人一造不能举证,系因他造隐匿、剥夺或致不堪使用者,由法院依自由心证确定事实主张是否真实;若对造可归责地违反就证据方法予以提出、供使用、予以取得或其他就其可使用性不得侵害之义务者,则法院可依证明责任转换予以处置。自此规定可知,草案乃主张区分妨害人为证明妨害是否具有可归责性予以不同之处理,也即依草案之规定,可归责性并不是证明妨害之构成要件。不过,该草案并未获通过而成明文之立法。参见参见前引[5]。
- 15参见前引[4]。
- 16[日]中野贞一郎、松蒲馨、铃木正裕:《新民事诉讼法讲义》(第2版),有斐阁2004年版,第357页。
- 17参见前引[5]。
- 18许士宦:《证明妨碍》,载《月旦法学杂志》2001年第9期。
- 19Musielak,Grundkurs ZPO,5.Aufl,s.265,2000.
- 20Jauernig,Zivilprozeβrecht,25.Aufl,s.198.1998.
- 21参见前引[4]。
- 22Schlken,Zivilprozeβrecht,3.Aufl,s.289,2000.
- 23参见前引[10]。
- 24参见前引[5]。
- 25参见前引18。
- 26参见前引[4]。
- 27参见前引[5]。
- 28Jauernig,Zivilprozeβrecht,25.Aufl,s.198,1998.
- 29参见前引18。
- 30参见前引[5]。
- 31参见前引16,第357页。
- 32[日]伊藤真:《民事诉讼法》(第3版),有斐阁2004年版,第326页。
- 33[日]上田?一郎:《民事诉讼法》(第4版),法学书院2004年版,第367页。
- 34[日]小林秀之、原强:《民事诉讼法》,弘文堂2005年版,第169页。
- 35参见前引32,第327页。
- 36[日]门口正人:《民事证据法大系》(第1卷),青林书院2007年版,第235页。
- 37参见前引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