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认为:房地产登记制度的产生和存续,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在不同的房地产流转机制下,房地产登记的职能、内在法律关系、程序、类型及效力等,均有差异。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登记制度,是房地产改革的过渡性产物,属于宏观调控措施,虽有一定的民事因素,但在实质上仍属行政范畴。随着房地产市场改革的深化,强化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民事性质及职能,是不容忽视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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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苏惠祥,黄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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