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4期目次
在WTO新一轮谈判中,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补偿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议题。补偿所具有的功能性缺陷及其文本规定上的内在不足使其倍受指责。为此,WTO成员当局和学者提出了许多关于改进DSU补偿措施的对策。本文对这些对策作了详尽的分析,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应采取的因应策略。
<正>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重要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和总结社区矫正的理论与经验,对于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不断积聚的巨额不良资产已经成为严重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巨大隐患。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银行贷款业务程序控制不严的问题,也有银行内部体制不健全的问题,此外,还有外部综合环境的制约问题。这些因素相互交织、渗透在一起,使得国有商业银行非正常不良贷款这一顽疾久治难愈。因此,在解决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运用综合的法律措施,从放贷程序的风险控制、银行运行体制和外部环境的改善等
<正>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刑法学家杨殿升教授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家郭明瑞教授为第二任主任;诉讼法专家汪建成教授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现任院长为法学博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房绍坤教授。
优先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近代民法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立法中规定有较为完备的优先权制度。而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立法中虽未设优先权制度,但从功能比较的角度考察,其立法中有禁止扣押、清偿顺序、法定质权等替代制度。相较于这些替代制度,优先权制度能够更为合理地解释特种债权优先受偿的理论基础;有利于强化对特种债权的保护;有利于立法的体系化及立法资源的节约;有利于灵活、有效地实现特定立法政策和目标。此外,优先权
诚信理念,是维护行政秩序、体现法律安定性和权威性、提升人民对政府信赖的需要,更是行政法价值得以实现的灵魂和保证。 可是,无论在传统文化中还是在现买的行政运行中,都存在着严重的诚信匮乏问题。诚信理念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全面确立,是民主政治、行政关系和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诉求。诚信理念的多层面、全方位的展开,有利于塑造中国行政法的品质。
房屋拆迁,这一在土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制度,目前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争议最大、引起纠纷最多的一项制度。但房屋拆迁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因房屋拆迁引发的争议是什么性质的争议、司法如何审查房屋拆迁中的争议纠纷,等等问题,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都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认识。本文认为,房屋拆迁的本质是国家对公民私有房屋(私有财产)的强制征收,因房屋拆迁引起的争议主要是行政争议,以此为基础,本文对房
民事诉讼主管作为社会主义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一个特有概念,是一个非科学的法律术语,浸透着十分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在立法上,民事诉讼主管体现为以国家本位为理念指导;在司法上,民事诉讼主管体现为以法院本位或权力本位为执法理念。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主管制度,并对其理念予以更新,具体包括:革除权力本位的司法观,树立科学、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在宪法中明确确认裁判请求权,为当事人诉权保护
纳税人税权是纳税人享有的与其纳税义务相对应的基本权利,其与一般的纳税人权利有明显的区别。纳税人税权的性质为纳税人的财产所有权所衍生的一种社会权利。纳税人税权的存在有其法理根源、宪法根源和经济根源。纳税人税权的具体内容包括税收使用权、税收知情权、税收参与权、税收监督权和请求权等。
财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财政法中体现法的根本精神、对财政行为具有一般指导意义和普遍约束力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包括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主义等四项。财政民主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民主参与,财政法定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形式规范,财政健全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安全稳健,财政平等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公平合理。以财政法治的视角衡量,财政法定是财政法治的形式要素,财政健全是财政法治的功能目标,财政平等是财政
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行政垄断(尤其是地区封锁)和反行政垄断法作较深入的解析,提出完善我国反行政垄断立法应以成本-收益分析为标准,以实现有效配置稀缺资源的目的。
一国政府以环境保护为由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能否经受其他国家的挑战和WTO机构的审查,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理解环境例外的必要条件,界限则在于是否满足环境例外的基本规则。本文分析了国际贸易规则与环境例外措施的相互关系,讨论了环境例外措施的主要内容,总结了正当适用环境例外措施的基本规则,并评析了中国实施环境例外措施的法律基础。
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视野下,正犯既是以实行行为为中心的形式概念,也是实质的概念,它有纯正和修正两种形式,后者包括间接正犯、共谋共同正犯和继承的共同正犯,根据间接正犯的性质,不能包括利用他人故意的行为,组织犯最好根据共谋共同正犯加以认定,此外,还有其他形式的犯罪可根据共谋共同正犯理论承担责任,继承共犯在一定场合对先前的实行行为也要承担责任。
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打击犯罪是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换句话说,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打击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本文从犯罪控制的角度出发,选择刑事诉讼总论中的目的、效率和模式等重要问题展开全新的诠释,既反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过分注重打击犯罪,也反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片面
<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中国略别于WIPO公众传播权的一项权利创设。中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2款提出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尚未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设置,权利所涉各方的利益衡平,技术措施保护及权利限制等种种问题,均有进一步从理论上探讨洞彻,并联系国内外司法与立法实践甄别酌明之必要。
本文从传统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一般规定的缺失这一现象,探讨了传统民法总则的结构性缺陷,并以此为突破口,提出了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来整合财产权利体系的构想。文章认为,以权利为线索构建的民法典中,民法总则并没有有效地起到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作用,对财产权利体系也缺乏科学的立法整合。在现代无形财产日益壮大,且无形财产立法呈分散化的态势下,传统民法总则失去了原有概念法学上的价值和地位,仅在立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