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06期目次
司法变更问题是我国目前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它之所以重要倒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是因为导致它产生的某种“司法窘境”。如果纯粹为了构筑解决问题的理想方案,使司法机关拥有对行政财产罚与行政人身罚的变更权是有益的。但是,由于我国宪法的寓意,实施这一理想方案是不妥当的;我们需要寻找新的有效方案。即在恪守宪法的背景下,扩大对“行政合法”审查的内容,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这正是本文解决司法变更问题的基本立场。
今年以来,我刊开辟专栏讨论法的本质问题,已发表有关讨论文章十二篇。在讨论中,广大读者和作者给予了我们以大力支持,提出了许多非常宝贵的建议,在此,我们表示忠衷心地感谢。明年我刊还将继续编发关于法的本质的讨论文章,热诚希望广大读者继续赐稿。
<正>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法学理论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其体系也日臻健全和完善,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无疑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然而,当今世界日新月异,人类文明突飞猛进,“马克思主义需要有新的大发展”已成为“现时代的大趋势”,在这种形势下,从现实生活出发,对我国业已成型的传统法学理论进行全面改革也就成为必要。正因于此,法学界有识之士提出了“对传统法学理论提出反思”这一课题,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本文作者认为:维护政治统治是刑法的重要机能,但不是它的全部,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形势下,应该把促进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刑法的中心任务和立足点,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为此,必须立即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刑法进行变革:(一)实现由刑法维护传统公有制向维护新型公有制的转变;(二)实现由自由刑为主的刑罚体系向自由刑和财产刑并重的刑罚体系的转变;(三)实现由公平的刑法价
作者首先考察了抵押权的产生、发展过程,在综合分析了苏联、东欧及我国抵押权制度的特点、抵押权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之后,提出了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抵押权制度、制定抵押权条例的主张。
作者认为,我国的抵押权制度兼有国外某些立法中的抵押权和质权的两种性质和特点。基于此,作者分析论述了抵押权的法律性质、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的实现以及第三人提供抵押等有关抵押的几个法律问题。
文章指出,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进行票据立法。制定票据法,应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商业习惯和国际惯例,在体例上采取汇票、本票和支票合并的立法形式,同时颁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之协调、合作,以共同构成我国完整的票据法律制度,从而进一步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本文较详细地介绍了集团诉讼制度的起源和发展情况。指出:建立集团诉讼制度已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作者并就如何建立我国的集团诉讼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造成明代中叶以后出现的困难局面的主要原因,揭示张居正组织领导政治、社会改革的时代背景。第二部分主要是论述张居正组织领导改革的指导思想,即崇本尚质、务实致用以及在此指导下的“以法绳天下”的思想。第三部分是通过分析、列举和论述张居正为实现改革而要求“以法绳天下”的几个主要方面的思想和主张,着重从法律思想的角度,阐明“以法绳天下”的实际内容。最后一个部分是提示通过对张居正的
本文是作者近年来整理与研究的我国出土历史文物(包括甲骨、钟鼎、刻石、简牍等)中,有文字记载的古代法律史料集成的一个组成部分。文中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两周时期铭文中的珍贵法律史料,在对它们进行归纳分类的同时,并指出它们在法学研究中的价值和意义,对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史作了新的探索。文章还根据铭文提供的实例,对周代财产所有权提出新的观点,认为除周王之外,诸侯大臣对不动产和某些动产,不仅有占有、使用权,还具
<正> 其二,律是恒平、稳定的法律形式,概括力强包罗广泛,而条文又言简义赅,在实践中易于掌握运用,与此相比,条例则因时因事而定,修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提出,来源不一、情况复杂且又数量众多难负与律文及其它条例参差矛盾,加之修例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在实践中则会贻害无穷。因此,以律指导条例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条例的弊害。“惟律与例相札而弗合,则主谳者往往略律而从例,一或不慎,则爱书不可复
作者论述了西方法学家的国际经济法学说,国际经济法概念、本质、特殊性及现行国际经济秩序法所发挥的作用,着重阐明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世界银行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这三个法律文件,建立了世界范围的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它是为工业发达国家谋利益的国际经济法体系。从国际经济现象看,许多发展中国家把自己的原料、能源、农副产品卖给工业化国家,换取外汇,买回工业化国家的工业品;工业化国家则买进原料、能源、制成工业品
为了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我国提出了实行“一国两制”的构想。“一国两制“不但表现于社会经济方面,也表现于法律制度方面。在我国领域内,将同时存在着几个不同的法域,并由此而产生不同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为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作者考虑到必须遵守:1.坚持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2.坚持“一国两制”、和平共处的原则;3.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途径和步骤,目前唯一可采用的途径是通过冲突法
根据宪法和党的十三大精神,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起草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本文作者就行政诉讼立法中急需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如:行政诉讼的主管范围、行政案件的管辖、强制措施、司法变更权、行政机关的侵权责任、检察机关参予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的执行等,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本文作者认为,行政程序法是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步骤和方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作用在于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作者指出,现代行政程序法所确立的民主与法治的目标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在我国制定和完善行政程序法是必要的和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