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财税法在不同国家形态下、不同社会时期中表现出不同的功能,而且在重要历史节点中往往也发挥着推动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二者呈现出交相辉映的互动态势。过去,社会多关注财税法的经济功能,尤其是强调其中的宏观调控功能。在"四个全面"的新阶段,应当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来完整地认识财税法的功能,由此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的法学学科整体发展和法治事业进步。在"跳出财税法看财税法"的检视下,财税法功能在范围上涵摄经济、社会、政治各方面,在立场上则由"权力本位"转向"权利本位"、从"管理"转向"法治"、从"治民之法"转向"治权之法"。具体来说,财税法具有规范理财行为、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经济发展三大功能,它们三位一体、协同发力,统一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宏伟目标中。
关键词(KeyWords): 全面深化改革;财税法功能;理财治国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笔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13&ZD02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公共财政监督法律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12AFX01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刘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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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刘剑文、陈立诚《财税法总论论纲》,载《当代法学》2015年第3期。
- ②何盛明《政府应做的就是财政要干的——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职能的几点思考》,载《财政研究》1998年第8期。
- ③简言之,就是认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参见邓子基《财政学原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2页;张馨《我国财政职能观评述》,载《财经问题研究》2001年第11期。
- ④高培勇《公共财政:概念界说与演变脉络——兼论中国财政改革30年的基本轨迹》,载《经济研究》2008年第12期。
- ⑤我国《宪法》中英文对照版本中将宏观调控译为“macro regulation and control”。但regulation乃“(微观)规制”之意,用macro修饰regulation于理不通“macro control”是近年来国内对宏观调控比较流行的英文译法,但是西方理论中没有这种概念。参见刘瑞《宏观调控的定位、依据、主客体关系及法理基础》,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年第5期。
- ⑥参见史际春、肖竹《论分权、法治的宏观调控》,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4期。
- ⑦李克穆《中国宏观经济与宏观调控概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页。
- ⑧李兴山主编《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 ⑨参见前引⑥,史际春、肖竹文。
- ⑩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52页。
- 11该决定提出“越是搞活经济越要重视宏观调节……我们过去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推动经济运行,而长期忽视运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学会掌握经济杠杆,并且把领导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到这一方面来,应该成为各级经济部门特别是综合经济部门的重要任务。”
- 12参见徐澜波《规范意义的宏观调控概念与内涵辨析》,载《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2期。
- 13一个例证是:2003-2012年,整个十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凡回顾上一年(或过去五年)工作必先谈宏观调控,凡部署当年工作基本都是必先提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参见黄伯平《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从宏观调控再到宏观管理》,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
- 14参见刘剑文《论国家治理的财税法基石》,载《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 15[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宏观经济学(第16版)》,萧琛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60页。
- 16吕炜《体制性约束、经济失衡与财政政策——解析1998年以来的中国转轨经济》,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 17“财政”一词在1882年清朝官方文件《财政奏折》中首次出现。参见王曙光、周丽俭、李维新主编《公共财政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
- 18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此之前就没有针对财政的研究。例如,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中叶流行于欧洲的重商主义学派就从保护商业资本的利益和发展民族经济的角度出发,提出财政应当用于保护本土工商业、改善交通、激活市场等。只是这些理论都比较零散,尚未从古典经济学中分离出来,没有形成财政学的体系。正因如此,亚当·斯密才被称为“财政学之父”。
- 19参见[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54页以下。
- 20参见曾康华:《古典经济学派财税理论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37页。
- 21参见[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邱伟立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300-301页。
- 22参见毛程连主编《西方财政思想史》,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以下。
- 23参见[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宏观经济学》(第16版),萧琛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以下。
- 24参见[美]詹姆斯·布坎南《公共财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13-15页。
- 25 See R.A.MUSGRAVE,THE THEORY OF PUBLIC FINANCE,at 180-194(McGraw-Hill,1959).
- 26如王曙光、周丽俭、李维新主编《公共财政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3页以下。
- 27王雍君主编《公共财政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8页以下。
- 28高培勇《公共财政:概念界说与演变脉络——兼论中国财政改革30年的基本轨迹》,载《经济研究》2008年第12期。
- 29郭代模、胡定荣、杨舜娥编著《当代中国理财思想——新中国财长理财思想初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年版,第176-181页。
- 30 RICHARD A.MUSGRAVE&ALAN T.PEACOCK(ED.),CLASSICS IN THE THEORY OF PUBLIC FINANCE,at 202-213(The Macmillan Company,1958).
- 31 R.A.Musgrave,Schumpeter's crisis of the tax state:An essay in fiscal sociology,2(2),Journal of Evolutionary Economics.89,113,(1992).
- 32参见前引26,王曙光、周丽俭、李维新书,第7页。
- 33“所有权者国家”意指国家乃统治者之家财。
- 34这是诺尔伯格(Zolberg)等学者的观点。他指出,英国的君主主要通过对贸易进行征税来获得收入,这促进了英国议会民主制度的发展。而法国主要是对固定的资产(例如盐矿和土地)进行征税,这导致了君主专制的发展。
- 35夜警国家(Nachtwachterstaat)和社会国家(Sozialstaat)是萨孟武提出的近代国家类型区分,前者的特征是国家职能局限在国防、治安、秩序等最低限度内,后者的国家职能则大幅扩展到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参见萨孟武《政治学》,台湾三民书局1988年版,第34页以下。
- 36税收国家与所有权者国家之区分,主要在于税收国家承认私有财产权,纳税义务人之经营基本权活动受宪法保护。参见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78页。
- 37 VITO TANZI AND LUDGER SCHUKNECHT,PUBLIC SPENDING IN THE 20TH CENTURY:A GLOBAL PERSPECTIVE,at 22(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
- 38在“无行政即无现代之社会生活”的情况下,财政已经成为影响行政行为、进而影响民众福祉的最重要因素。易言之,财政权已从附属于行政权的角色,反客为主,成为行政权实际存在并得以实施的基础。参见蔡茂寅《财政作用之权力性与公共性——兼论建立财政法学之必要性》,载《台大法学论丛》第25卷第4期。
- 39“预算国家”概念最早由王绍光提出,系指具有现代预算制度的国家。参见王绍光《从税收国家到预算国家》,载《读书》2007年第10期。
- 40“财政国家(Finanzstaat)”系金钱作为国家核心要素之同义词,其系从国家财政功能面向观察国家实际需求之特征,而作为宪法之团体。参见黄俊杰《财政宪法》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91页。
- 41参见[美]查尔斯·亚当斯《善与恶——税收在文明进程中的影响》,翟继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9页。
- 42一个例子是,学界有观点认为,预算法是“经济宪法”这就只从经济层面来理解财税法的功能。其实,预算法绝不仅只有经济功能,它还涉及到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等政治功能,以及促进稳定与公平的社会功能应该是一部“财政宪法”。
- 43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不到4千亿元迅速跃升至2014年的63.6万亿元,在规模上增长了超过170倍。
- 44刘剑文、侯卓《理财治国理念之展开》,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13卷),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4页以下。
- 45王绍光、马骏《走向预算国家:财政转型与国家建设》,载马骏、谭君久、王浦劬主编《走向“预算国家”:治理、民主和改革》,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5页。
- 46刘剑文、王桦宇《公共财产权的概念及其法治逻辑》,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8期。
- 47 ALAN J.AUERBACH&DANIEL N.SHAVIRO(ED.),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PUBLIC FINANCE,at175-176(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8).
- 48参见陈立诚《财政支出法建构:一个文献综述》,载《重庆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
- 49李昌麒、范水兰《正确处理收入分配改革中的十大关系——基于经济和法律的思考》,载《现代法学》2011年第1期。
- 50唯一相关的仅有其“宪法”第19条“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参见黄荣坚等编《月旦简明六法》,台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2年版,第1-2页。以下所引台湾地区“法律”文件均引自此书,为避免累赘,不再一一注明。
- 51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释字597号解释在对“宪法”第19条规定作出阐述时明确指出“所谓依法律纳税,系指租税主体、租税客体、税基、税率等租税构成要件,均应依法律明定之。各该法律之内容且应符合量能课税及公平原则。”
- 52当然,这是土地改革、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重视人力资本积累、重视农村地区发展等措施综合发挥作用的结果,但公平税制应当也是其中不容忽视的一环。参见孔繁荣《台湾经济起飞过程中收入分配均衡化的经验及对大陆的启示》,载《台湾研究集刊》2011年第1期。
- 53参见高培勇主编《世界主要国家财税体制:比较与借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45页。
- 54参见徐晓新、高世楫、张秀兰《从美国社会保障体系演进历程看现代国家建设》,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第4期。
- 55[美]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厉以平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1页。
- 56有学者基于2067个县(市)2001-2005年财政经济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中国县级决策者主要对上级负责,追求尽可能高的经济增长率,而非居民福利最大化。参见尹恒、朱虹《县级财政生产性支出偏向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 57参见迟福林、方栓喜《政府转型与政府作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职能的阶段性变化》,载吴敬琏主编《比较》(第39卷),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第162页。
- 58参见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载《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
- 59参见向东、杨再平、黄伟《公共财政经济建设职能新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版,第161页。
- 60“包容性增长”是2007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提出的概念,它的核心是经济与社会稳定、协调而可持续的发展。参见甘培忠主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序言。
- 61参见吴敬琏《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95页。
- 62参见向东、杨再平、黄伟《公共财政经济建设职能新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版,第133-135页。
- 63参见[美]詹姆斯·布坎南、理查德·马斯格雷夫《公共财政与公共选择:两种截然对立的国家观》,类承耀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页。
- 64参见刘剑文《收入分配改革与财税法制创新》,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5期。
- 65楼继伟《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载《求是》2014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