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律制度不断扩大商标权人的权利,使得商标权保护的基础从防止消费者混淆向保护生产经营者标记权转移,这导致商标法律制度的失衡。在数字网络化时代,商标的公共产品属性更加强化,消费者在品牌塑造过程中发挥的缔造者作用愈加突出。因此,商标法律制度设计中应该科学界定商标保护中的公共领域,完善商标权利限制制度,重申消费者混淆在制度中的灵魂地位,强调对消费大众的公共利益关怀,实现商标法律制度的理性回归。
关键词(KeyWords): 消费者混淆;商业信誉;公共领域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商标侵权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4BFX1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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