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相比较,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有一个独有的、特殊的关系,就是人民法院同被诉行政机关的诉讼法律关系。这一关系的双方都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法院是拥有国家审判权的机关,行政机关是拥有国家行政权的机关。行政诉讼法如何调整这一诉讼法律关系,实际上是处理在诉讼中国家的两大权力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在行政诉讼范围内国家审判权的行使,也影响到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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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肖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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