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较系统地论述了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民族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发展和取得的成绩。在以宪法为基础的、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以其它各部门法和各层次法律、法规为分支的有关民族法制,巳初步构成了我国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这对保证、促进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但是,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展望未来,民族法律作为一个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一些急需的法律和配套的法规,还没有制定出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仍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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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敖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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