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法人数量日益增加,到1986年底,工商企业法人就已达442万多个。企业法人的形式愈益复杂,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作用日益扩大。企业法人大量的有益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步进入社会领域。企业法人犯罪(又称单位犯罪),特别是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犯罪,在我国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公众对企业法人犯罪的现象如何认识,这对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定正确的防治措施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在1988年上半年搞了一次问卷调查,共回收问卷358份。从调查对象的职业看,干部258人;教师82人;律师2人;在校生1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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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顾肖荣;林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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