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1997年刑法颁行20年来,国家立法机关历次修正刑法,使我国刑法在减少死刑、调整刑罚结构、及时修改补充罪刑规定和不断完善刑法立法技术等方面发展显著、成绩斐然。20年来,我国刑法修改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注重立法创新的主要特点,其立法经验主要是坚持正确的立法方向、坚持从国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
关键词(KeyWords): 1997年刑法;刑法修正案;刑法立法;刑法谦抑性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郎胜;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参见2009年8月27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 (2)其中有的条文被多次修改,只记一次;有的新增加条文或者删去的条文也被修改过,不记入修改数。
- (3)如果将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有关骗购外汇罪的规定计算在内,则条文数为491条。
- (4)1922年,《中共中央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中国共产党奋斗目标之一是“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实行废止肉刑”;1956年刘少奇副主席所作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中提出“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 (5)参见王汉斌:《关于的说明》,1997年3月6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 (6)《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在刑法立法中的体现》,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问题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第130页。
- (7)参见高铭暄:《风险社会中刑事立法正当性理论研究》,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4期。